據悉,考生這段時間可能會遇到通過正規渠道查詢到自己的檔案狀態無變化但卻收到錄取通知書、一名考生同時收到多所學校錄取通知書、相應批次還未開始錄取考生就收到錄取通知書等情況。遇到這種情況,主要是因為一些不法分子利用這個時機向考生寄送假錄取通知書行騙,一些非普通高等學歷教育形式的辦學機構也借此時機混淆考生和家長對於不同招生形式的概念,通過虛假宣傳違規招生。自治區招生考試院提醒廣大考生和家長,收到錄取通知書後要首先注意甄別其真偽,避免不必要的損失。
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錄取通知書正規的寄發程式是:自治區招生考試院在高等學校同批次錄取工作結束後3天之內,將已備案錄取考生的名冊以特快專遞方式寄送有關高校,學校收到錄取名冊後,根據名冊填發錄取通知書,再由郵政部門通過特快專遞等給據郵件方式寄送錄取通知書(不得採用平信或代領方式遞送),寄送地址為考生報名時填寫的通訊地址。通知書上只蓋招生院校印章,不加蓋廣西壯族自治區招生考試委員會錄取專用章。本科批次中,對被獨立學院和民辦高校本科層次錄取的廣西考生,除了寄發蓋有高校公章的新生錄取通知書之外,還會寄發一份蓋有廣西壯族自治區招生考試委員會錄取專用章的《錄取考生資訊確認表》(如考生收到的通知書中沒有這份確認表,可撥打學校官方途徑公佈的聯繫電話,向學校諮詢或索要)。從考生通過正規渠道查詢到錄取資訊,到錄取通知書寄到考生手中,至少需要一週左右的時間,若考生在被錄取的批次結束後一個月或臨近開學仍未收到錄取通知書,可打電話向錄取學校諮詢。
考生收到錄取通知書和考生資訊確認表後,應先通過四個步驟確認錄取通知書的真偽:
一查錄取真偽。考生接到錄取通知書後應先通過自治區招生考試院公佈的三個正規渠道(撥打聲訊熱線、發送短信、登錄廣西招生考試網)查詢自己的錄取資訊,如查詢到的資訊與錄取通知書一致(包括錄取學校名稱、專業和層次等),則該通知書是真實可信的,否則,就不是普通高校正式錄取後的通知書。
二查學校真偽。應查驗錄取通知書的寄出方是否為經教育部公佈的、具有普通高等學校學歷教育資格的、當年在廣西招生的高校。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歷教育的招生院校、招生計劃等有關資訊已通過教育部陽光高考資訊平臺(網址http://gaokao.chsi.com.cn)向社會公佈。經教育部批准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歷教育招生資格的民辦高校名單及招生計劃,陽光高考資訊平臺也可查詢。此外,這些學校的名單及其招生計劃情況還可在廣西招生考試院網站或《2014年高考指南——招生計劃篇》上查到。
三查錄取通知書籤發人。教育部建立了校長(或招生負責人)作為高校法人代表簽發或授權簽發錄取通知書的制度,以落實高校招生責任制和問責制,促進招生錄取工作的公開透明,規範錄取通知書發放工作,避免考生受到不法分子蠱惑而上當受騙。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自治區招生考試院已于日前在廣西招生考試網“普通高考—招生資訊”、“通知公告”欄目中,公佈了參加我區普通高校招生錄取工作的73所區內高校的錄取通知書籤發人名單,考生可登錄了解、對比。區外高校由其主管部門公佈,考生也可向高校諮詢。
四查學籍真偽。根據教育部高等教育學籍學歷註冊管理規定,新生入學後要和省級招生機構進行資訊核對,核對無誤後,考生可在本校及學校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門的學籍註冊網上查詢自己是否已取得了學籍。未經省級招生機構辦理錄取手續的考生,國家將不予以新生學籍電子註冊,畢業時也不能獲得國家承認的普通高校畢業證書。
若考生收到了假錄取通知書,應注意保留證據,並立即向自治區招生考試院報告,自治區招生考試院將協同公安部門進行查處。監督舉報電話為:0771-5337942、5337943。
此外,每年普通高校招生錄取期間,考生還有可能會收到成人高校錄取通知書、普通高校舉辦的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助考班錄取通知書、個別高校非學歷教育的錄取通知書等。自治區招生考試院有關負責人介紹説,這三類錄取通知書本身不是假的,而是由一些非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歷教育形式的辦學機構(如自學考試助考班、成人高考考前輔導班、網路教育學院、國際合作辦學機構等)發出的文書。不同的招生類別,其入學條件並不一樣;不同學習形式的高等教育,所取得的畢業文憑在社會上的認可度可能也不一樣。國家和自治區不允許高校混淆學歷與非學歷教育、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學習形式,嚴禁其通過虛
假宣傳來吸引或欺騙考生入學。目前進行的是全日制普通高校招生錄取,考生若收到其他高等教育形式的錄取通知書應當提高警惕,辨別發出機構獲取考生資訊的渠道和發放通知書的行為是否涉嫌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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