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南寧市繼續開展全市農村住房政策性保險工作,政府投保全市參保農戶為126萬多戶,每戶保險金額為人民幣1.5萬元。另外,農戶也可以自費投保,保險費2元,保險金額為人民幣3000元,即在享受政府投保的基礎上,每戶保險總金額可達1.8萬元。這是記者昨日從南寧市民政局獲悉的消息。
政府出資為126萬農戶買住房險
今年,全區農房統保工作繼續列入自治區為民辦實事項目,南寧繼續由自治區以及南寧市政府出資為全市126.2293萬農戶每戶購買價值10元的農房政策性保險,由區、市、縣三級財政按8:2的比例分擔保險費,參保農戶均不用額外交納任何款項。南寧市參保農戶保險費為1200余萬元,南寧市地方財政需支付保險費240余萬元,每戶保險金額為人民幣1.5萬元。
此舉旨在形成與政府救助、農民自費投保互為補充的災害救助保障體系,提高農村居民災後恢復重建能力,實現及時恢復正常基本生活的目標。
有多房的農戶限保一處主要住所
據了解,農村住房實行政策性保險的被保險人是全市範圍內南寧籍農村住戶,農村住戶指戶主長期(一年以上)居住在鄉鎮(街道)行政管理區域內的農戶。保險期限為自然年度,即從2014年1月1日0時起至12月31日24時止。農民自費投保部分的保險期限為保險單簽發次日0時起2014年12月31日24時止。
保險標的是農村居民所有且坐落于鄉村(社區)、日常居住的房屋,包括與保險房屋主體直接連成一體的其他用於日常生活、生産的建築物。有多處房屋的農戶限保一處主要居住的房屋。
農戶自掏2元總保額增至1.8萬元
此外,農民也可以自行自費投保,保險費2元,保險金額為人民幣3000元,即在享受政府投保的基礎上,農戶自費2元保險費,保險總金額為人民幣1.8萬元。
據了解,農房統保採用協議統保方式,由自治區民政廳與人保財險廣西分公司共同簽訂統一保險合同及補充協議。在保險合同項下分別以縣(區)、開發區為單位出具保險單。農戶自願參加的保險單由當地人保財險公司直接簽發給投保農戶,有條件的以行政村為單位統一代收農戶保險費,當地人保財險公司統一向村委會出具保單,作為日後理賠依據;農民自費投保的保險費,由人保財險機構依託鄉鎮(街道)民政辦、人保財險農村服務點,採取到府服務、入戶收費或以村委會為單位集中投保、統一收費的方式,做好農戶自費投保的保單簽發和保險費收取工作,並出具保險費收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