銳評
“我們改變不了遺棄行為,但可以改變遺棄的結果”
2011年6月1日兒童節當天,石家莊社會福利院在院門外建起一座“嬰兒安全島”正式使用,到2013年9月,共庇護了170多名棄嬰。有人認為,棄嬰是違法行為,設置專門接收棄嬰的設施,會變相縱容棄嬰行為。該福利院院長韓金紅也曾糾結,最終他用一句話説服了自己和同事:“我們改變不了遺棄行為,但可以改變遺棄的結果。”
福利院設置“嬰兒安全島”專門接受棄嬰,受到質疑當然也有道理,但絕大數的父母都將子女視為珍寶,遺棄骨肉畢竟是極少數,善待棄嬰不會引起棄嬰大規模增加;對於棄嬰父母而言,負罪感根本一文不值,不能為了保留他們的那點負罪感而阻止善待棄嬰;善待棄嬰並不等於不再追究遺棄罪行,福利院把棄嬰照顧好,並不影響警方破案追責。
生命永遠是最為寶貴的,棄嬰的生命自然同樣如此。
設置嬰兒安全島善待棄嬰與法律上禁止遺棄,兩者並不矛盾。前者是在無法阻止棄嬰現象出現的無奈下,舉起尊重生命的道德底線;後者則要著力於如何減少棄嬰現象的出現,進行保護生命的制度反思——為什麼那麼多父母會狠心將自己的孩子遺棄?一個重要原因是,很多父母無力承擔病患嬰兒昂貴的醫療費用,只能期待福利院給他爭取到免費的治療機會。試想,如果我們能有一套相對健全的病重兒童救助機制,很多孩子是否能夠免於被遺棄的命運?
因此,善待棄嬰不能只局限于設置安全島,而是應該在法律罰則之外,推出更多溫情舉措,讓遺棄骨肉的“萬不得已”標準一降再降——如果愛與責任我們無法代替無良父母們付出,那麼貧困與疾病我們至少應該嘗試進行有效兜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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