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寧市人大今日將審議的《南寧市消防條例(草案)》擬規定——
滅火需要時,將可徵用私家車
9月25日,南寧市第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七次會議召開,會上聽取了南寧市政府關於《南寧市消防條例(草案)》(以下簡稱《條例》)的説明,9月26日,南寧市人大將分組審議《條例》,這是該《條例》第一次經人大常委會審議。
記者了解到,為了保證南寧市的消防安全工作,根據《條例》,將來,南寧市的公共娛樂場所將有可能需要設置在一至六層,同時,對於南寧市目前正如火如荼建設的軌道交通,《條例》也先未雨綢繆,對軌道交通的消防建設作了詳細的規定。
公共娛樂場所需設置在一至六層
公共娛樂場所是易發火災的地方,為此,南寧市公安消防支隊有關負責人談到,對公共娛樂場所的設置,如果設置在建築物地下層,則環境相對封閉,一旦發生火災,既沒有排煙口,也沒有消防撲救面。此外,對於高層建築,由於南寧市的消防登高車大部分為32米,最高的也僅為78米,如果娛樂場所設置超過六層將給消防人員滅火帶來難度。
因此,《條例》規定,公共娛樂場所應當設置在一至六層,高度在80米以上的高層建築應當設立避難層、避難間,這樣比較有利於消防滅火救援。
同時,還要求公共娛樂場所室內嚴禁燃放煙花爆竹,營業時禁止動用明火施工,若公共娛樂場所室內燃放煙花爆竹的,責令停止燃放,並處一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罰款。
已使用建築物外墻改造需備案
“針對已使用的建築物進行外立面施工、設置廣告牌時影響消防安全的情形,《條例》規定實施外墻改造的,應當報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備案。”南寧市公安消防支隊有關負責人介紹,根據外地發生的重大火災案例,《條例》提出對已投入使用的民用建築,禁止進行全包圍的外墻施工作業,不得擅自改變建築物、構築物的防火構件,不得使用易燃的保溫材料。
《條例》還要求,在建築物外立面設置廣告牌的,應當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同時,便於消防機構掌握此類情況並加強監督,《條例》規定,戶外廣告設置許可機關在作出許可前,應徵求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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