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3日,廣西南寧交警開出首張小事故不及時撤離導致擁堵的罰單,涉事雙方的駕駛員各被處罰200元。本月1日起實施的輕微事故快速處理機制規定,若發生未造成人員傷亡、每方車輛損失在5000元以內的小事故,當事人拒不撤離導致擁堵的,都將被處罰。
記者了解到,事發南寧市西鄉塘區,當日上午正值上班早高峰,清川大學路口車流量大,通行大貨車多。由於該路口正在施工,一些車輛加塞或佔道行駛,在拐彎處就發生了5起車輛剮擦事故。
經過當事雙方簡單溝通後,其中4起交通事故車主及時處理,但一輛大貨車與一輛小車剮碰在一起後,卻一直沒有離開現場。交警告訴記者,大貨車的輪子剮到了小車的左側保險杠和車門等處,導致小車外殼部分扭曲變形,而貨車基本無損傷。
交警部門的監控顯示,事故發生後,此處的交通一直處於緊張狀態,擁堵了大約兩個小時。 經過交警的認定,小車佔用非機動車道行駛,貨車轉彎時,沒有確保與其他車輛保持安全距離,雙方均有過錯,判定雙方各負一半事故責任,互賠對方的損失。
開完簡易事故認定書,交警又給雙方各開了一張罰單,“發生事故未撤離造成堵塞,罰款200元”。南寧市交警支隊一大隊工作人員稱,該起事故適用快速處理機制,但雙方未及時撤離,造成了事故路段堵塞,所以被罰款。
據了解,這是9月1日《南寧市輕微財産損失道路交通事故快速處理暫行辦法》正式實施以來,對小事故未撤導致擁堵開出的首張罰單。目前南寧擁有小汽車保有量約75萬輛,南寧市交警支隊一位負責人稱,車多帶來事故頻發、交通擁堵的狀況,良好的交通秩序一方面需要交警部門的嚴格管理,另一方面還需要市民不斷提高素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