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1日,南寧市人大常委會召開新聞發佈會,宣佈《南寧市歷史街區保護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9月起正式實施。
舊《條例》部分內容與客觀情況已不符
據介紹,自2001年4月1日《南寧市歷史傳統街區保護管理條例》頒布實施以來,對其確定保護範圍即興寧區三街兩巷片區的保護和管理起到了積極作用。
但是,隨著時間的推移以及經濟社會的不斷發展,街區的保護管理形勢不斷發生變化,街區的保護與城市建設的矛盾,以及街區居民改善居住條件的矛盾越來越突出,主要表現為街區內土地用途混雜;許多房屋長期缺乏有效管理和維護,安全隱患突顯;部分新建、改建、擴建建築與傳統建築風格不協調,破壞了歷史傳統街區整體風貌;街區內亂搭加建現象不斷增多;基礎設施不完善,生活配套服務設施缺乏,居民要求改造的意願日益增加;街區缺乏專門管理機構,保護力度不足等。《南寧市歷史傳統街區保護管理條例》的部分內容與客觀情況已經不符,已不能適應形勢發展的要求。為此,南寧市人大常委會于2012年2月底開始,對《南寧市歷史傳統街區保護管理條例》進行修訂,形成了新的《條例》。
《條例》于2012年11月23日在南寧市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上獲得通過,並於2013年7月19日在廣西壯族自治區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上獲得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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