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互助
靈活就業人員也能享受了
案例:個體戶小董2008年開始以靈活就業人員身份參加職工醫療保險,2010年發現自己有腎功能疾病,且去年病情加重,發展為慢性腎功能衰竭(即尿毒症)。從去年開始,小董不得不依靠血液透析治療,一年下來,光醫療費就花了數萬元,巨大的經濟負擔,壓得他差點兒喘不過氣來。
新政解讀:《通知》指出,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靈活就業人員,可參照《南寧市城鎮職工醫療互助管理辦法》參加城鎮職工醫療互助。在醫保年度首月按照0.75%的繳費比例及規定的繳費基數,一次性繳納當年的醫療互助金後,可享受當年基本醫療保險待遇和職工醫療互助待遇。
新政允許靈活就業人員自主選擇參加職工醫療互助,讓廣大靈活就業人員也能公平地享受到“大病補充保險”政策的實惠。也就是説,從9月1日起,小董也可以選擇參加職工醫療互助,享受“大病補充保險”政策給自己帶來的實惠,其高額醫療費也將有部分能夠報銷了。
異地繳費
各地醫保繳費年限可累計
案例:某企業職工小李5年前從桂林回南寧工作。此前,他在桂林已經繳納了3年醫療保險,但由於之前異地醫保繳費年限還得不到互認,因此,其醫保年限無法轉移。
新政解讀:按《通知》規定,從其他統籌地區轉入南寧市就業的參保職工,已按規定辦理基本醫療保險關係轉入手續的,其原就業地的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年限可與南寧市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年限累計計算。
“跨統籌地區就業醫保年限不互認”這一異地醫保繳費年限互認難“瓶頸”的打破,不僅有利於外地人力資源流入南寧,類似小李的情況也將不再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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