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4日,記者從自治區教育廳獲悉,今年我區提高了家庭經濟困難大學新生入學資助項目標準,調整後的資助標準為:區內院校錄取的新生每人500元,區外院校錄取的新生每人1000元。
2007年,我區正式啟動了家庭經濟困難大學新生入學補助政策,每年由自治區財政安排1000萬元,每名建立了高中貧困生檔案並考入大學的貧困學子都可申請獲得400-600元不等的入學路費和短期生活費資助。截至2012年該項目共資助了貧困大學新生13萬餘名。今年該項目的投入金額增至2000萬元,預計將資助約2.8萬人。
此外,今年我區仍將繼續推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政策,目前2013-2014學年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申請已正式受理,貸款最高額度為每學年6000元,申請截止日期為9月30日。成功申請助學貸款的學生,在校期間無需自行支付利息,可以在畢業後10年內還清,畢業前兩年只需付息不用還本金。有意向貸款的學生可諮詢戶籍所在地縣(區)學生資助管理部門並進行辦理。
需要注意的是,在申請以上兩項資助項目時,申請人必須是已經在高中階段建立了貧困生檔案的學生,如因突發變故導致家庭經濟困難且沒有建立高中貧困生檔案的學生,可到原就讀的高中學校或當地學生資助部門提出補建檔後再申請相關資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