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機動車排氣污染防治辦法8月起實施,車輛上路要帶“標”,排氣不合格不得入戶
敢帶“黑尾巴”上路?當心被攔下
一些車主已在車輛前擋風玻璃處張貼了“綠標”
8月1日,《廣西壯族自治區機動車排氣污染防治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將正式實施。屆時,排氣污染物排放不達到“國四”標準的新汽車不能登記入戶。公安交管部門可以在上路檢查時查驗車輛環保分類標誌;對道路上排放黑煙的車輛,環保部門可會同公安交管部門對車輛進行排氣污染道路抽檢。
汽車上路要隨車帶“標”
梁先生去年底買了日産車後就公派出國了,直到6月底才回南寧探親。在跟親友聚會聊天時,他聽到大家説起領“綠標”的事,有些犯糊塗了,很快又要離開南寧一段時間的他想知道,不領這個標誌會不會有什麼影響?
【解讀】根據《辦法》,在用的汽車將實施環保分類標誌管理制度。達到規定排放標準的,環保部門將核發綠色環保檢驗標誌(簡稱“綠標”);達不到規定排放標準但符合製造當時在用機動車污染物排放標準的,則核發黃色環保檢驗標誌(簡稱“黃標”)。環保分類標誌的核發不收取費用。2011年1月1日以後購置的新汽車屬於“免檢”範圍,不需要經過檢測就可以直接領取“綠標”。
在用汽車不符合製造當時的排放標準、沒有取得環保分類標誌的,不得上路行駛。《辦法》明確規定,公安交管部門可以在上路檢查時查驗環保分類標誌。汽車未取得或使用過期環保分類標誌上路行駛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處200元罰款;偽造、變造或使用轉讓、轉借、塗改、偽造、變造環保分類標誌的,將被處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因此,車主不僅要按要求領取環保分類標誌,還要將標誌妥善保管、隨車攜帶。
排氣不“達標”不能入戶
陸小姐在廣東的親戚想把一輛2010年初購買的雨燕汽車給陸小姐使用,但外地車牌在南寧市長期使用有諸多不便,所以陸小姐想給車輛辦理過戶手續,在南寧重新上牌。那麼,《辦法》對陸小姐這輛車的過戶、上牌有影響嗎?
【解讀】《辦法》規定,機動車排氣污染物排放,按照國家規定實施分階段的機動車排氣污染物排放標準。這就意味著,在現階段,要在廣西境內登記入戶的新汽車,必須達到“國四”的標準。
同時,不符合廣西現行機動車排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的,不得辦理轉入登記。也就是説,如果陸小姐想轉入南寧的這輛車達到廣西現行標準,就可以在邕入戶、上牌;反之則不行。
因此,購買區外二手車的市民朋友要特別注意,看車時務必要了解車輛的尾氣排放情況,以免屆時無法入戶而造成損失。
三種檢測方法監管“黑尾巴”
7月初,董先生在微信的朋友圈裏分享了一組在街頭拍到的南寧“6”字頭公交車冒黑煙的照片。董先生不禁感慨:“美麗南寧·整潔暢通有序大行動”已開展了兩個月,這公交車“黑尾巴”何時才能被剪斷呢?
【解讀】汽車尾氣的排放是會變化的,只有加強日常監管,才能實現排污達標、不冒黑煙。對此,《辦法》中規定了定期檢測、停放抽檢、道路抽檢3種機動車排氣污染檢測方法,用於加強日常監管。
定期檢測與安全技術定期檢驗同步進行。大家在對車輛進行安全年檢時,就可以同時進行排氣污染檢測。檢測不合格的,不予核發機動車環保分類標誌和安全檢驗合格標誌。如此一來,車輛就不能上路了。
同時,環保部門可以在機動車停放地,對在用機動車排氣污染狀況進行監督抽檢;對道路上排放黑煙的車輛,環保部門則可以會同公安機關交管部門在不妨礙道路暢通的情況下,對機動車進行排氣污染抽檢。行政主管部門按《辦法》進行停放地檢測及道路檢測不得收取費用。
機動車所有人或使用人拆除、改動機動車排氣污染控制裝置造成裝置失效的,由環境保護部門責令改正,處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