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寧《農貿市場管理制度》昨起試行
衛生做得好來年減免千元攤租
南寧市《農貿市場管理制度》(以下簡稱《制度》)7月1日起正式試行了。
以前經營戶攤位上的衛生做不好都是被處罰,這回首次有了獎勵。7月1日,在水街市場內,南寧市市場開發服務中心有關負責人告訴記者,從即日開始,南寧市建城區內的國有農貿市場將開始試行該《制度》,5700余戶經營戶如果能在衛生秩序、安全綜治、守法經營、文明經商等方面起表率作用,就有機會獲得市場管理方——南寧市市場開發服務中心的獎勵,最高獎金達1000元。
記者了解到,該《制度》首次細化獎懲實施辦法,明確了經營戶的獎勵和懲罰措施。獎勵實行評分制,評分為每月兩評,由市場管理方兩名以上工作人員同時評分,即每半個月一評,每季度進行獎懲一次,每年年底進行一次年度獎懲;分值標準為100分滿分,95分以上為優秀、90-95分為合格、80-89分為不合格、80分以下為嚴重不合格。當季度平均分達到優秀分值時才有資格參與“季度優秀經營戶”評選,並由市場管理員投票表決,票數多的評為“季度優秀經營戶”,“季度優秀經營戶”名額由市場方按照市場總戶數10%的比例産生,並結合市場實際自行劃分行業大類進行評選。
被評選為“季度優秀經營戶”的由市場管理方在其攤位懸挂流動紅旗;分值達到優秀未能評為優秀經營戶的以及分值合格的經營戶不給予獎勵和懲罰;當季度考評不合格的經營戶,處以扣除其1個月租金額度的合同履約保證金(1000元為上限)的懲罰,被處罰的經營戶在下季度第一個月必須補足被扣除的合同履約保證金,否則停止營業;每季度考評分值不合格累計達到2次的必須停業2天整改;考評嚴重不合格一次的,除全額扣除合同履約保證金外並處立即停業2天整改,整改後仍評分不合格的,解除其租賃合同。
《制度》還制定了“年度優秀經營戶”評選細則,獲評為“年度優秀經營戶”的經營戶除由市場方在其攤位懸挂“年度優秀經營戶”流動紅旗外,並可享受在下一年一次性減免1000元租金的獎勵(按一戶減免一格攤位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