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門回應:
新政為提高資金使用率
27日,南寧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向南國早報記者證實,公積金貸款每月還款額確已調整。除上述變動外,此次調整還強調,公積金貸款期限最長為30年,原則上不得超過貸款申請人的法定退休年齡。
該中心有關負責人説,按國家有關規定,公積金貸款最長時間為30年,借款人償還貸款的支出不得超過個人收入的50%。在國家及廣西有關政策允許範圍內,執行主體會根據當前經濟形勢、房地産市場走勢及自身情況作出調整。此次調整,是在政策允許範圍內的,是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內部調整。
他説,實行新政前,公積金管理中心在審核個人貸款時,也曾參考新政規定的比例,視情況發放貸款。不過,當時是彈性地執行該政策,現在以明文作出規定,彈性政策變剛性政策了。對於6月25日前提出的貸款申請,仍按照原政策執行,25日開始按新政執行,希望市民能理解。
此外,坊間有猜測稱,公積金貸款月還款額度的提升,是預留的公積金不足,或與銀行“錢荒”現象有關。對此,南寧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有關負責人表示,此次調整的主要目的是為了增加公積金貸款還款比例,提高資金使用效率,讓收入高的人快點還錢,資金相對充裕,可給更多人發放貸款。這個調整與當前新聞報道的銀行“錢荒”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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