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眾的知情權、表達權和監督權,今年以來,橫縣人民檢察院本著利民、便民、為民的宗旨,“四推進”打造“陽光公訴”工程。
推進案件查詢機制。為方便訴訟參與人了解案情,減少路途奔波,在保障訴訟參與人來院查詢案件進展情況的基礎上,採取製作辦事指南、公佈科室電話號碼、公訴科指定專人接聽等措施,在核實對方身份後告知犯罪嫌疑人涉案罪名、案件進展等情況。
推進引導被害方理性訴求機制。隨著人們法律意識的增強,當事人的訴求越來越趨向於多樣化,針對合理內容之外的一些不合理的訴求,通過細化權利義務告知內容,製作了《被害人權利義務告知書》,在向被害人送達《委託訴訟代理人告知書》時一併送達。在送達該文書時,耐心聽取被害方意見,認真講解法律政策,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的,詳細解釋法律規定的賠償數額,引導當事人進行理性的訴求,清楚當事人之間的積怨,減少不和諧因素。
推進律師訴前閱卷、異議制度。規範律師閱卷程式,安排專人負責律師查詢案件、查閱案卷的申請,認真聽取律師的案件事實、相關證據、法律適用等方面的意見。對當事人聘請有辯護律師的案件可實行證據交換,秉承人性化的辦案思路,從細節入手詳細審查有罪與無罪兩方面的事實和證據,廣泛聽取被害人、犯罪嫌疑人與辯護律師的意見,防止錯案的發生,及時化解訴訟中的對立。
推行檢察文書説理制度。推行檢察文書説理制度,對案件作出處理決定詳細説明理由,不起訴、對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申請抗訴決定不提出抗訴,在向有關當事人送達格式化的法律文書時,另附理由説明書;加強庭審説理工作,注重在庭審過程中的説理,切實做到以理服人,以情感人,提升出庭效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