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家有關文件精神,財政對新辦微型企業符合條件規定的10類重點扶持産業新辦微型企業給予實繳到位註冊資本或出資數額的30%的資金補助,其他非重點扶持産業的新辦微型企業給予實繳到位註冊資本或出資額的25%的資金補助。
賓陽縣2012年新辦微型企業342戶,參加創業培訓的企業320戶,經嚴格審核,符合發放條件的企業262戶,應發放資本金補助資金757.68萬元,此資金已于2013年3月13日前發放50%即378.84萬元,計劃于6月份發放完畢,這必將充分發揮微型企業在促進就業再就業、增加收入、改善民生等方面的積極作用,推動我縣縣域經濟快速發展。主要措施有:
一、高度重視,積極籌措資金。在縣財政比較緊張的情況下,財政部門從大局出發,把2012年度微型企業資本金補助資金納入2013年地方政府預算。
二、部門配合,齊抓共管。
賓陽縣微企辦成員單位各自發揮業務優勢,互相配合。一是縣工商局為使惠及民生、扶持創業的優惠政策真正落到實處,著重採取“三種手段”進行宣傳,持續擴大民眾對扶持微型企業發展政策的知情面。二是縣人社局聘請職業學校作為創業培訓的平臺,組織微型企業投資人免費參加創業培訓,使投資人學到大量的創業知識。三是縣財政局對經工商部門審核並經創業培訓合格的企業提交的相關申請材料再全面系統地進行嚴格審核,重點審核企業的産業類別和支援比例、註冊資金到位情況、對公賬戶、發票金額,最後按註冊資金的支援比例確定補助資金數額。
三、嚴格審核,及時跟蹤。
對補助資金的發放,按照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進行集中會審,切實增強財政補助資金流向的公開性和透明度。一是會審前發放資料。會審前將創業對象的基本情況、投資計劃及補助計劃分別發放給創業審核小組成員,使審核小組成員有足夠的時間熟悉情況、醞釀意見。二是會審中突出重點。著重對創業扶持對象的創業者身份、培訓經歷、投資計劃、經營範圍、經營地址、經營規模、組織形式、開戶銀行、註冊資本、支出發票等10項內容逐一進行嚴格審核。三是會審後監督執行。會審後發放補助資金前,財政會同工商部門對微型企業進行抽樣檢查,對集中會審確定的財政補助資金,堅持跟蹤問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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