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記者從廣西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了解到,從今年2月1日起,廣西職工最低工資標準提高,不同類別適用地區增加了140元至200元不等,平均增幅20%。此次調整,還相應提高了非全日制職工最低小時工資標準。
南寧職工月最低工資提200元
據介紹,全區職工一至四類最低工資標準由現行的1000元、870元、780元、690元分別調整為1200元、1045元、936元、830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也由原來的每小時8.5元、7.5元、6.5元、6元分別調整為10.5元、9.5元、8.5元、7.5元。
據了解,廣西全區職工最低工資標準一類適用地區南寧、柳州、桂林、梧州、北海市從1000元提高至1200元,二類適用地區防城港、欽州、貴港、玉林、百色、賀州、河池、來賓、崇左市從870元提高至1045元,三類適用地區各縣級市從780元提高至936元,四類適用地區各縣、自治縣從690元提高至830元。上述標準按不同類別適用地區增加了140元—200元不等。調整後的全區職工最低工資標準水準處於全國中游水準。這是廣西1995年實行最低工資保障制度以來第10次上調最低工資標準。
此外,最低工資標準調整後,失業保險待遇、工傷保險待遇也將陸續調整提高。
最低工資標準調整幅度達20%
此次最低工資標準調整是如何出爐的?廣西人社廳勞動關係處處長羅小工表示,此次最低工資標準的調整是根據當前全區經濟社會發展狀況,按照《最低工資規定》明確的比重法及恩格爾系數法進行分析測算,並結合近期最低收入勞動者及其贍養人口的最低生活費用、城鎮居民消費價格指數、職工個人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職工平均工資水準等因素的變動情況綜合製定的。調整前,有關部門和組織曾派員到區內部分市、縣對調整方案進行了調研論證。
此次上調全區職工最低工資標準有兩個特點:一個是週期短,上次調整是去年1月中旬,此次是2月上旬,基本上是一年左右的時間。以往基本上是兩年至少調整一次。另外一個是相對前幾次而言,此次調整幅度較大,調整幅度達20%左右,接近以往每兩年調整的幅度。
據介紹,上調最低工資標準,對增加職工收入,特別是促進提高低收入職工的工資水準將起到直接拉動作用,有利於促進提高勞動報酬在國民收入初次分配中的比重。
最低工資標準不是“標準工資”
最低工資標準是保障勞動者本人及平均贍養人口最低生活需要的工資支付保障標準,是用人單位工資支付的底線,不是工資分配的唯一標準。用人單位不能把最低工資標準作為單位的標準工資來理解。目前一些用人單位把加班加點工資、內部福利待遇等都包括在最低工資內,以及採取提高勞動定額、降低計件單價、任意延長工作時間等手段來混淆或曲解最低工資的內涵,是違反最低工資保障制度的。
工資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怎麼辦?羅小工表示,如果勞動者發現自己為企業提供了正常勞動,工資卻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可以向當地勞動監察機構諮詢或投訴,也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機構申請仲裁,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記者史小輝)
南寧職工最低工資10年間翻了2.6倍
調整最低工資標準取決於經濟發展水準。相反,最低工資標準的高低也反映了一個地方經濟發展的速度。
翻開廣西歷次最低工資標準調整的數據,可以從一個側面看出其經濟的發展狀況。僅僅在5年前(2009年),一類適用地區南寧、柳州、桂林、梧州、北海市職工最低工資標準還是670元/月,跟如今的1200元/月相比,增長了530元;而在10年前(2004年),一類適用地區最低工資標準還是460元/月。和10年前相比,如今已增長2.6倍。
什麼是最低工資標準?
最低工資標準,是指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或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提供正常勞動的前提下,用人單位依法應支付的最低勞動報酬。最低工資標準一般採取月最低工資標準和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的形式。月最低工資標準適用於全日制就業勞動者,小時最低工資標準適用於非全日制就業勞動者。最低工資標準每兩年至少調整一次
最低工資標準適用哪些範圍?
適用於企業、民辦非企業單位、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以下統稱用人單位)和與之形成勞動關係的勞動者。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與之建立勞動合同關係的勞動者,依照本規定執行。
春節7天全加班在南寧至少拿937元
南寧新聞網-南寧晚報訊(記者史小輝)一年一度的春節假期已過,春節加班工資怎麼算?這成了許多工薪族比較關心的問題。據了解,今年春節長假7天均加班最多可拿到平時17天的工資。以調整後的南寧市最低工資標準計算,大約為937元。
根據有關規定,日工資=月工資收入÷月計薪天數〔(全年365天-休息日104天)÷12=21.75天〕。2月9日至11日為國家法定節假日,用人單位如果安排員工在這3天加班,應按照不低於勞動合同約定報酬的300%的標準支付加班費,且不安排調休。
2月12日至15日為休息日,用人單位應安排補休,如果無法補休,則需要按照不低於勞動合同約定報酬的200%的標準支付加班費。
據此計算,春節加班工資分為兩部分(以調整後南寧市最低工資標準每月1200元計算):1200(元)÷21.75(天)×300%×3(天)=496.55(元)
1200(元)÷21.75(天)×200%×4(天)=441.37(元)
因此,若一職工春節7天長假全部加班,且均不能補休,其加班工資共為496.55+441.37=937.9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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