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項醫療服務提高價格
提高的醫療服務項目價格包括以下30個項目:
10項診查費項目價格:1.門診診查費:醫師、主治醫師、副主任醫師及以上、專家分別由1元、2元、3元、8元/人次提高到3元、5元、10元、30元/人次;2.急診診查費:醫師、主治醫師、副主任醫師及以上分別由2元、3元、4元/人次提高到5元、10元、15元/人次;3.門急診留觀診查費:12小時及以內、12小時以上分別由4元、8元/日提高到15元、30元/日;4.住院診查費由3元/人次提高到15元/日。
20項護理費項目價格,如重症監護、特級護理、特殊疾病護理等,分別提高90%。
收費降低的項目包括17項大型設備檢查項目,如磁共振平掃、腦功能成像、X線電腦體層(CT)平掃等,價格分別降低5%。
調價部分納入醫保支付範圍
此次醫療服務價格調整,患者最關心的是自己的醫藥費用會不會增加。記者從醫改相關部門了解到,經過衛生、物價等部門的詳細測算,此次調價不增加參保人員個人醫藥費用負擔。以門診診查費(主治醫師)為例,價格從2元/人次增加到5元/人次,調價後,患者個人支付金額不變,多出的3元由醫保報銷。加上取消的藥品加成費用和部分大型設備檢查項目的降價,患者醫療費用總體是降低的。
按照要求,取消藥品加成後,同步實行醫療服務價格調整與醫保支付政策調整。調整後的醫療服務項目按規定納入醫保政策支付範圍,價格提高的部分按基本醫療保險政策規定予以支付。
據介紹,第一批試點縣級公立醫院將先按照上述醫藥價格調整和醫保支付政策執行,如有困難需要進行部分調整的,再由試點縣價格主管部門會同衛生、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提出,經所在市審核後,報自治區價格、衛生、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審批同意後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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