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寧新聞網—南寧晚報訊(記者吳福大通訊員鄭立超) 6月30日,南寧市召開了規範中小學招生和教育收費工作會議,會議表示南寧市各中小學招生計劃、學生錄取分數、學校收費項目和標準等將全部向社會公開,特別是公辦普通高中擇校生的名單要向社會公示,接受社會監督。
學校教育收費要全面實行公示
南寧市自去年實施 “安教工程”以來,招生和收費管理進一步加強,教育亂收費現象得到有效遏制。2009年,全市清理有關部門和學校違規收費3項,涉及金額15.2萬元,查處各級各類學校亂收費問題涉及金額41.25萬元。
南寧將繼續對違規收費的學校進行嚴格查處。各中小學要建立健全學校財務管理制度,嚴格執行收費資金“收支兩條線”管理規定,嚴禁將學校收費資金交由非財務部門管理、賬外設賬、私設“小金庫”和公款私存等行為;完善學校各類票據管理制度,規範學校各類票據使用行為;學校教育收費要全面實行公示制度。對頂風違紀的學校負責人將採取調離、降職、撤職等組織處理或處分,特別嚴重的,市教育局將商請市監察、物價、糾風等部門聯合進行查處。
另外,今年7—9月份,南寧全市各級教育部門和各中小學將開展自查自糾,針對存在問題一一進行查擺,逐個落實整改。有關自查自糾和整改工作將於9月30日前報結果。
另外,南寧將開展中小學校在義務教育階段舉辦各種收費補習班或與社會辦學機構合作舉辦有償培訓班的專項治理,嚴肅查處以家長委員會等名義變相亂收費行為。
嚴處違反規定進行招生和收費
今年,在中小學招生和教育收費上,南寧將加強制度建設,制定和完善教育收費聽證制和責任追究等制度,規範學校限額招待費制度,完善收費公示、收費審計和校務公開等制度。同時,採取有效措施,建立制約機制,限制權力部門及個人通過非正常手段要求學校接收不符合入學條件的學生。
出臺進一步規範中小學招生和教育收費工作的具體意見,提出具體的要求。今後,各中小學校凡是違反國家、自治區和南寧市規定進行招生和收費的,一律以頂風違紀論處,嚴格責任追究,進行嚴肅處理,除處理直接責任人和學校領導外,還要追究教育主管部門負責人相應的紀律責任。對造成惡劣影響的典型案件,不僅要嚴肅追究責任人的責任,還要公開曝光,發揮案件查處的警示作用。
嚴禁公辦普高超計劃招擇校生
從2010年起,市教育局和各縣教育局將繼續嚴格執行公辦普通高中招收擇校生“三限”(限分數、限人數、限錢數)政策,按照學校辦學規模,制定南寧市公辦普通高中的招生計劃並嚴格執行,規範學校的招生行為。加大資訊公開力度,把學校招生計劃、學生錄取分數、學校收費項目和標準等全部向社會公開。特別是擇校生的名單要向社會公示,接受社會監督。
公辦普通高中招收擇校生以學校為單位計算,每個學校招收擇校生的比例將控制在本校當年招收高中學生計劃數 (不包括擇校生數)的30%以下,不得在“三限”之外以借讀生、自費旁聽生、非計劃生等任何名義招收高收費學生;按照報名學生的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一次招滿。學校自行招收、未經教育行政部門審批的學生不能辦理學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