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寧新聞網—南寧晚報訊(記者 趙金玲)不久前,南寧市人大常委會就《南寧市戶外廣告設置管理條例(修訂草案)》召開立法聽證會。聽證會上,來自社會各界的14名聽證代表,圍繞“設置戶外廣告該不該繳空間使用費?”“如果要收費,收多少才合理?”等問題進行了激烈的討論。
類似這樣的立法聽證為嚴把立法品質關而進行的嘗試和創新,近年來,在南寧市人大常委會就從未中斷過。南寧人大常委會的立法工作在程式上越來越科學規範,在市民參與立法上也越來越民主透明。一部法規的出臺, 從開門立法,向公眾公開徵求立法意見,到立法創新,召開立法聽證會、嘗試委託起草,再到開展立法後評估等,實行開門“一條龍”。
開門立法
不斷暢通群眾參與立法渠
2007年,南寧市人大常委會聯合南寧晚報等媒體,向社會公開徵求《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條例(草案)》意見,通過開通熱線、電子郵箱等多種方式徵集,這一做法在社會各界引起較大反響,許多市民積極參與。到徵集結束時,共收到市民意見280多條。
從那之後,涉及民生利益的重大法規向社會公開徵集意見,市人大常委會都在主要新聞媒體上公佈,並逐步實現常態化。
2008年,市人大常委會將《南寧市養犬管理條例(草案)》公開徵求意見,引起市民的強烈反響,共有120多位市民提出意見和建議200多條。
2009年4月底到5月初,聯合南寧日報、南寧晚報等媒體,將《南寧市農村集體資産管理條例》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共收到群眾反饋意見470多件。
如今,對南寧的老百姓來説,法規草案公開徵求意見已不再陌生,市民表達意見的渠道正在變得越來越暢通便捷,市民參與立法的積極性也在與日俱增。
據統計,近兩年,共全文公佈4部法規草案徵求意見,其他法規的一些熱點問題也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共徵集到群眾各方面的意見、建議1000多條。有不少合理建議被採納,成為最終的法律規範。
市人大常委會法工委主任鐘建國説:“公眾參與立法是立法工作的一個方向,一個潮流。讓人民參與到立法當中來,立法才有生命力。”
立法聽證
聽到利益相關者的聲音
這兩年來,南寧市人大常委會始終不斷推進民主立法進程,多種形式擴大公民參與立法的途徑。在公開徵求意見的基礎上,從2008年開始,南寧市的立法程式中又多了一項—————立法聽證會。
2008年7月,南寧市人大常委會決定就《南寧市養犬管理條例(徵求意見稿)》中各方面關注4個熱點難點問題舉行立法聽證會。此次地方性法規立法聽證會,在全區開了先河。
聽證公告一發出,157名市民報名要求參加。最後人大常委會經過反覆篩選和衡量確定了14名代表作為聽證陳述人,另外還有立法聽證會聽證人9名,旁聽觀眾10名。
整整兩個多小時的聽證會上,各方代表暢所欲言,不同觀點之間的交鋒貫穿始終。最後,《南寧市養犬管理條例》採納了其中的實行“低收費、嚴管理、重處罰”等聽證陳述人的意見。大家認為,這一行動彰顯了立法程式的完善和立法的民主化。
2009年8月,南寧市人大常委會召開《南寧市戶外廣告設置管理條例(修訂草案)》立法聽證會,就戶外廣告設置行政許可、戶外廣告設置權的取得方式、戶外廣告空間資源有償使用費的收取等事項進行聽證。
這是南寧在2008年首次立法聽證會實踐基礎上舉行的第二次立法聽證會。兩次聽證會為完善立法聽證制度積累了經驗,加速了南寧市地方立法的民主化進程。
南寧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鄧其新説,過去立法中也徵求過一些市民的意見,但主要是通過有組織有系統地召開一些座談會。而現在,我們越來越多的在立法中聽取市民的意見,對市民關注的問題或公開徵求意見,或直接召開立法聽證會,通過各種方式推進民主立法的進程。
立法創新
嘗試委託起草,開展立法後評估
對南寧市人大常委會的工作人員來説,2009年無疑是忙碌的一年。除了對市民關注的法規草案問題或公開徵求意見,或直接召開聽證會外,南寧市人大常委會不斷推進立法創新,完善立法制度。
南寧市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嘗試開展了公開徵集立法項目工作,在向市人大各專門委員會、政府及有關部門徵集立法項目的同時,通過報紙、網路公開向社會徵集立法項目,使立法計劃編制工作成為全體市民參與的共同行動。
據了解,過去,法規基本由部門起草,提交南寧市人大常委會審議的法規草案很難脫離部門利益保護的陰影,而在法規審議過程中,部門利益化工作往往牽制了立法機關過多的時間、精力,浪費了立法資源。
今年,南寧市人大常委會首次開展委託立法工作,將《南寧市誌願服務條例》向社會公開徵集起草單位,最終將《南寧市誌願服務條例》委託廣西政法管理幹部學院進行起草,從而改變了以往“誰管理誰起草,誰起草誰執法”的法規起草格局,避免了法規起草過程中出現的部門利益法制化。
在2009年的立法工作創新中,還有一項創新不能不提,那就是立法後評估。工作做得怎麼樣,效果如何?還存在什麼不足,法規執行當中還遇到什麼問題等等,這些問題僅靠立法機關、立法工作部門自己總結是不夠的,必須聽取執法部門和廣大群眾的意見,讓大家來品頭論足,從中得到啟示,得到改進立法工作的方法和措施。
今年,南寧市人大常委會選擇《南寧市經濟技術開發區條例》作為立法後評估的法規,計劃採取聽取彙報、政府及其部門自評、實際調研、開展座談、問卷調查、專家評審等多種形式,對立法的可行性、法規授權的合理性、法規設立的優惠政策的有效性、法規執行的經濟和社會效果等進行綜合評估。
通過評估,提出對該法規乃至對目前生效的《南寧高新技術産業開發區規定》和正在制定的《南寧—東盟經濟開發區條例》進行統籌評價,促進南寧市開發區法規的修改完善,進一步明確各自定位,優化産業佈局,形成合力,良性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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