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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山法院深度融入綜治中心規範化建設助力基層矛盾化解

時間:2025-11-07

來源:中國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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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來,雲南省昆明市西山區人民法院(以下簡稱“西山法院”)以理念轉變為先導,推動參與綜治中心規範化建設與先行調解深度融合,構建“前端綜治中心分流、後端法院兜底化解”協同模式,實現綜治中心解紛功能與法院審判職能高效互補,為基層社會治理法治化提供實踐支撐。

牢牢把握三大理念,轉變重塑糾紛化解思路

樹牢“治未病”源頭治理理念。堅持把非訴訟糾紛解決機制挺在前面,依託綜治中心資源整合優勢,將解紛關口前移至矛盾萌發、風險初現階段。通過聯動專業力量排查重點領域風險,提前識別合同履約、費用繳納等潛在隱患;嵌入預防性法律制度,將規範引導貫穿債權糾紛簽約、履約全流程,從根源降低矛盾升級概率,實現“未訴先解”。

踐行“多元協同”系統治理理念。打破司法“單打獨鬥”格局,以綜治中心為紐帶,構建跨部門、跨領域、跨層級協同解紛體系。聚焦金融、物業等糾紛高發領域,推動專業力量與行業資源向綜治平臺集聚;建立司法與行政、行業組織聯動機制,形成“統一受理、集中調處、分工協作”合力;通過駐點團隊常態化參與綜治中心運作,搭建“分流—調解—兜底”框架,凝聚基層治理多元力量。

秉持“司法為民”實質治理理念。以滿足群眾“高效、便捷、低成本解紛”需求為導向,依託綜治中心優化司法服務。簡化糾紛處理流程,減輕當事人程式負擔;兼顧企業實際,在司法措施中平衡權益保護與經營保障;聚焦執行實效,通過多元力量破解傳統執行難題,確保糾紛化解既合程式,又切實解決群眾、企業實際問題,實現“案結事了人和”。

積極融入綜治中心規範化建設,築牢協同解紛基石

強化解紛力量建設。整合專業力量,將公證機構、律師事務所調解員納入立案庭、速裁法官團隊,形成“調解組織先行調解+法官調解”模式,法官可委託調解員開展調解;推動市場化運作,探索調解組織市場化路徑,完善與收入掛鉤的績效考核制度,調動調解員能動性,推動隊伍職業化、專業化;加強能力賦能,依託“雲南省公證調解示範實踐基地”等三大平臺,常態化開展培訓,提升調解員法律素養與實務能力。

促推物業金融糾紛化解。針對金融、物業糾紛高發特點,在區綜治中心掛牌“西山區金融物業糾紛一體化綜合治理中心”,設專門受理窗口及工作人員,實現“統一受理、集中調處”。主動對接轄區銀行等金融機構,建議其在金融借款業務中,將“糾紛導入綜治中心處理”納入糾紛解決條款,並指導機構在催收環節向借款人釋明條款及綜治中心職能,引導糾紛優先通過綜治平臺化解。

加強調解指導和司法確認。組建“1名法官+1名書記員+26名調解員”駐點法官團隊,入駐區綜治中心參與調解,建立分流過濾與訴調對接機制。對綜治中心接收的糾紛,駐點團隊開展法律評估:適宜調解的引導至調解組織,複雜案件聯動多部門協同解決;對調解成功案件,依當事人申請依法司法確認,實現“調解—司法確認”銜接,強化調解協議效力。

著眼矛盾糾紛前端化解,從源頭減少訴訟增量

創新金融糾紛“預查廢”工作機制。依託區金融物業糾紛一體化綜合治理中心,根據金融機構申請,在訴前、訴中、執前核查債務人財産狀況。對“已有被執行案件且無財産可供執行、已終結本次執行程式”的情形,出具訴前《預查廢證明》,供金融機構向監管機構核銷呆賬,從源頭控制金融案件增量。

創新“以保促調促執”工作機制。以財産保全為抓手,在綜治中心推動解紛與執行:調解階段“以保促談”促成和解;對涉訴企業用保全置換“鬆綁”,降低經營風險;綜合資金解凍、執行和解等措施破解“執行難”,依託“執前和解中心”,以保全督促履行義務,引導問題解決在“執行前”。

創新“賦強公證解紛”工作機制。深化與雲南省公證行業協會協作,推廣“訴調對接+賦強公證”訴前調解方式,將“賦強公證”融入債權糾紛全鏈條化解。聯合省司法廳、省公證協會成立“雲南省訴前調解+賦強公證示範實踐基地”,今年以來通過該機制化解糾紛1000余起,助力賦強公證“雲南經驗”走深走實。

注重矛盾糾紛後端化解,深入推進實質解紛

優化訴調對接和繁簡分流機制。對綜治中心調解未果且符合立案條件的案件,法院直接立案,實現“調解—審判”提速;調解筆錄、證據材料直接移送,避免重復提交。案件移送後,分調裁審中心按“訴訟標的額+事實複雜度”分類:簡單案件由法官助理聯合調解員就地化解,複雜案件移送審判部門,壓縮處理週期。

探索不動産“帶封處置”執行模式。依據《關於推進不動産“帶封處置”的工作方案(試行)》,創新“公證介入+資金提存+帶封處置”三環執行模式,提升效率、降低成本。今年4月,在某公證債權文書執行案件中先行先試,依託綜治中心多元力量,推動案涉房産完成産權轉移登記,實現各方權益最大化。

精準適用涉企失信懲戒舉措。堅持“依法懲戒與善意執行”結合,對企業被執行人實施差異化措施:定期清理遮罩失信記錄,減輕企業資金壓力;對無不良記錄、有前景的困難企業,審慎納入失信名單,通過分期履行、和解等助其渡難關;對已履行義務的民營企業,及時刪除失信記錄,保障恢復正常經營。

下一步,西山法院將持續深度融入綜治中心規範化建設,構建“前端預防、中端調解、後端保障”全鏈條矛盾化解體系,為提升基層社會治理法治化水準貢獻力量。(西山區人民法院、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供稿)

【責任編輯:君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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