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林剛

李林剛,男,白族,1988年12月生,中共黨員,現任大理州鶴慶縣人民檢察院黨組副書記、副檢察長。從檢11年,他先後歷經公訴、偵監、刑執、民行等多部門多崗位歷練。近年來,他先後主辦和協辦各類民事、行政及公益訴訟案件298件,行政檢察業務核心數據在全州業務考核中2021年、2022年兩年位居全州第三。在開展金沙江流域(雲南段)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專項監督行動中,他通過公益訴訟監督手段使鶴慶縣域內金沙江及其主要支流漾弓江、海尾河、縣護城河周邊生態環境得到較大改善,相關工作經驗獲省檢察院表彰。他堅持以問題為導向開展理論研究、撰寫調研文章,受邀參加中國法學會法律文書學研究會並作交流發言,承擔最高檢檢察應用理論研究課題並順利結項,實現了大理州檢察系統在該領域零的突破。因工作突出,他先後入選大理州第四屆檢察理論研究人才、雲南省首批全省檢察機關行政檢察工作人才庫、全國檢察機關行政檢察人才庫、大理州檢察機關第一批青年理論研究人才、雲南省人民檢察院案件品質評查人才庫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