岩新

岩新,男,佤族,1990年10月生,中共黨員,現任普洱市西盟縣人民法院綜合審判庭庭長。作為雙語法官,他將法律條文譯成通俗易懂的民族語言,為邊境地區、民族地區群眾普法維權提供關鍵助力。他堅信信訪是人民群眾表達訴求的重要渠道,對於執行案件中來信來訪群眾,他通過釋法説理和細緻認真的思想疏導工作,切實解決群眾的合理訴求。在崗期間,個人執結案件258件,執結率100%;申請執行標的金額5955.49萬元,執行到位金額2584.98萬元,到位率43.4%;辦理有財産可供執行案件法定審限內執結率100%,終本案件合格率100%。執行信訪、違法違規辦理執行案件情況保持“零”的良好記錄。2023年從執行部門轉崗從事民事審判工作,他積極履行庭長職責,帶頭承辦被發回重審、疑難複雜案件的審理,截至目前審理精審民商事案件70件。從業以來,他始終堅守初心,致力服務邊疆司法建設,在審判執行中堅持司法為民宗旨,以實際行動展現高度的責任感和敬業精神。憑藉突出業績,他先後獲評普洱市五四青年獎章、市法院執行工作先進個人、全省法院執行信訪工作先進個人及全省法院系統先進個人,用實幹守護邊境公平正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