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慶法院以“134”工作法打好矛盾糾紛化解“組合拳”
近年來,雲南省迪慶藏族自治州兩級法院始終堅持“抓前端、治未病”工作理念,主動融入社會治理大格局,積極延伸訴訟服務職能,通過“一把手”工程、“三中心”“四強化”的“134”先行調解工作路徑,加強制度構建、機制貫通、隊伍優化、理念傳播,多措並舉打好矛盾糾紛化解“組合拳”。
“一把手”牽頭抓總,夯實矛盾糾紛調解工作根基
將先行調解作為參與社會治理、減輕群眾訴累的關鍵舉措,以“頭等大事”的定位和“一把手”工程的力度來抓先行調解工作。明確立案庭牽頭、各業務庭配合的責任體系,選派經驗豐富的法官、法官助理及特邀調解員常駐綜治中心,建立“人民調解+司法確認”等工作機制,讓民間借貸、鄰里矛盾、合同爭議等糾紛從諮詢到化解全流程“一站式”辦結。

以“法官挂包鄉鎮”為載體,建立“一鄉鎮一法官工作室”,充分運用迪慶州委“333”三級三次調解和“321”分級分類調解工作機制,對潛在糾紛進行層層過濾,形成“村居—鄉鎮—法院(法庭)”三級矛盾預防調處體系。
依託“智慧法院”,推進線上調解平臺的應用,深化網上立案、網上調解、網上開庭,打破時間空間限制,為群眾多元化司法需求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訴訟服務。借力資訊化渠道,深度運用“法答網”“人民法院案例庫”“法研數智小助手”等平臺,持續提升法官、法官助理的業務能力與專業素養。

針對蟲草、松茸採挖期間群眾流動性大、路途遠等問題,積極推進“立案上山、送達上山、審判上山”等便民舉措,打通服務群眾“最後一公里”。
部門協同發力,築牢糾紛化解防線
健全“先行調解+繁簡分流”工作機制,將多元解紛理念貫穿辦案全流程。對適宜調解的案件,向當事人釋明先行調解的優勢,並在徵得當事人同意後將案件分流移送至綜治中心或特邀調解員處;對進入訴訟程式的案件,通過繁簡分流機制實現“簡案快審、繁案精審”。
主動融入當地黨委領導的多元解紛體系,有效發揮黨委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核心優勢,通過融合法院的專業司法力量與綜治中心的協調優勢,打造“綜治+法院”一站式矛盾糾紛多元化解機制,協同推進綜治中心規範化建設。2024年以來,迪慶法院委派綜治中心先行調解案件2512件。
構建“法院+N”多元解紛機制,聯合工會、工商聯、金融監管局、智慧財産權局、僑聯等14個部門建立“定期監測、精準識別、建議預警、跟蹤完善”的訴調對接機制,通過人民法院調解平臺實現案件委託調解和司法確認工作線上完成,充分調動特邀調解員、行業協會、人大代表、村(居)委會、綜治幹部等各方面力量,形成調解合力。

“四個強化”,匯聚多元解紛“全鏈條效應”
強化黨委領導,築牢政治保障基礎。在黨委領導、政府支援、部門聯動、基層參與下,以法庭“三進”工作和“楓橋式人民法庭”創建為抓手,廣泛動員全社會力量參與社會治理,推動法庭與轄區綜治中心、派出所、司法所形成聯調共治局面,推進法治迪慶、平安迪慶建設。

強化思想引領,凝心聚力固根本。始終堅持以黨的創新理論武裝頭腦、指導實踐、推動工作,嚴格落實“第一議題”制度,打造“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示範領學、全院幹警集中比學、幹警個人深入踐學”的學習模式,切實把學習教育成果轉化為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的實際成效。
強化調解技能,提升工作效能。每月組織幹警參加最高人民法院調解員業務線上培訓,不定期對調解員隊伍開展專題培訓及個別指導,圍繞人民調解賠償標準、調解實務、人民調解法律應用等重點,並結合鄰里糾紛、婚姻糾紛等案例,通過“法律條文解讀+案例分析”的方式不斷提升特邀調解員的業務能力和調解技巧。2024年以來,迪慶法院組織全州人民調解員、法律明白人、人民陪審員開展調解指導培訓12場次。
強化多元格局,拓展解紛廣度。注重吸納具有豐富基層工作經驗、熟悉社情民意的人員擔任特邀調解員。依託人民法院調解平臺,吸納全州32個行業組織、110個基層調解組織、63名調解人員入駐。同時,還面向社會公開招聘5名專職調解員駐點開展調解工作,併發揮“銀齡法官”作用,返聘5名退休法官參與調解,為實質解紛注入有力調解動能。2024年以來,全州特邀調解員參與調解各類矛盾糾紛5317件,成功化解2515件。(陳子英、迪慶州中級人民法院供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