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尼族法官佐燈:以法為“燈”照亮家事審判的溫情歸途
“我不怕群眾來找我,只擔心他們找不到我”,臉上總挂著善意笑容,往來匆匆卻步履堅實,雲南省西雙版納州動海縣人民法院法官佐燈時常忙碌在辦案一線。
佐燈,女,哈尼族,1976年生,自參加工作以來,先後在動海縣公證處、鄉鎮工作,于2002年8月調入動海縣人民法院工作,2016年成為員額法官。為進一步發揮佐燈“雙語法官”優勢,2022年,動海縣人民法院成立佐燈法官工作室,專門負責婚姻家庭糾紛案件。
“動海縣民族團結進步模範個人”“西雙版納州實施婦女兒童發展規劃成績突出個人”“西雙版納州三八紅旗手”……,由於工作成效明顯,佐燈相繼獲得州、縣兩級的若干榮譽,但她最珍視的仍是群眾那句:“這個哈尼族女法官辦的案件,我們心裏服氣。”
群眾“服氣”的背後,卻是佐燈伏案耕耘的日復一日。

(佐燈本人)
“法情相融”是家事審判的關鍵
“感謝法官,我們現在有了美滿的生活。要過年了,想請您來我們家吃殺豬飯。”前不久,一樁離婚案的女方當事人給佐燈打來電話,邀請她去家裏做客。
通過電話,佐燈笑著向對方送上祝福。
這是佐燈辦理的首個離婚案件,她至今印象深刻:男方長期在外務工,夫妻聚少離多,缺乏有效溝通,加上經濟管理不透明,導致夫妻感情逐漸出現裂痕。最終,女方訴至法院請求離婚。
佐燈回憶,接手該案時,一系列問題曾在腦海裏浮現:婚姻關係破裂是否有更深層次的原因?雙方感情是否還有修復可能?年幼的兩個孩子怎麼辦?
為進一步了解案情和當事人訴求,佐燈在多次當面溝通後組織現場調解,男方當場道歉並表示願意改正。在確認雙方是因生活瑣事、缺乏溝通信任賭氣,並非真心想離婚後,佐燈當場促成和好。
“情與法絕非對立。善治家事,在於以法為綱,以情為絡,剛柔並濟。家事案件不是判定誰輸誰贏的問題,而是如何讓家庭重歸和睦或者是和平分開。這需要融入情感和理解,我不能只是一名敲槌的法官。”為更好地開展工作,佐燈先後考取法律在職研究生,以及心理諮詢師、婚姻情感諮詢師等證書,不斷提升自己的調解能力和心理疏導水準。
“很多家庭不是沒感情,只是缺溝通。”佐燈打破傳統法庭局限,將調解場景延伸到線上、鄉間和群眾家裏,通過耐心傾聽和理性剖析,引導當事人放下對立情緒,化解分歧。
長期以來,佐燈堅持“調解優先、調判結合、案結事了”的辦案理念,2016年至今,共審理案件3452件,結案率達99.71%,調撤率高達75.14%。

(佐燈開展調解工作)
法官不應只是宣判者
在熟悉佐燈的人眼中,她是一位“不像法官的法官”。她常卸下法袍威嚴,用接地氣的方言和耐心勸解,梳理家事“千千結”。
在佐燈心裏,“法官不僅是宣判者,更是法治傳播者”。
在一起涉及家庭財産分割與未成年人撫養權的案件中,佐燈通過巡迴審判成功化解雙方矛盾,並同步開展普法教育。
該案原告為攜帶兩名年幼子女的遺孀,被告為患病公婆,此前基層組織多次調解未果。佐燈將法庭搬到當事人村寨,組織雙方及親屬、村幹部、婦聯現場調解。她用哈尼語講解法律知識,著重闡釋財産分割、未成年人權益保護等規定,引導雙方基於親情與法律共商解決方案。經4個多小時溝通,雙方達成協定,並當場履行。
“家事案件,案案關乎家庭完整,件件連著萬家燈火。我們辦的不僅是案子,更是民心、是親情。我們多盡一份心,多付出一分努力,才能幫助雙方當事人樹立正確的家庭觀、婚姻觀、責任觀,多守護一個孩子的笑容,用微薄之力,讓優良家風在每一個家庭中生根發芽!”佐燈如此看待家事工作。在她的微信中,保存著上百個探望群、撫養費支付群等,部分當事人在案件審結幾年後,仍與她保持聯繫,也會向她諮詢其他法律法規。

(佐燈運用微信群調解)
2024年3月14日,佐燈攜巡迴審判團隊前往動宋鄉調解三起案件。其中一起案件的原告為第二次起訴離婚,雖已符合判離條件,但為避免簡單判決留下心結,佐燈決定到府調解。因原被告都為哈尼族,她主動換上哈尼族服飾,用哈尼語溝通,將婚姻法律條款、子女撫養和財産分割等規定轉化為群眾易懂的語言,在調解中同步普法。
除了在審理案件中普法外,佐燈常年到社區、鄉村、學校開展普法宣講,借助雙語法官的優勢以案釋法。此外,她專門負責推動“法院+婦聯”家庭教育指導聯動機制,製作併發放《關愛未成年人提示書》《家庭教育責任告知書》800余份。
從未忘記的鄉土恩情
佐燈出生在農村困難家庭,父母都是當地的農民,一輩子靠種地養大了7個孩子。她從高中起勤工儉學,大學畢業後回到家鄉投身基層工作。
一次,幾位哈尼族群眾在法院內徘徊,因語言不通不知向誰諮詢。佐燈經過時聽出他們講的是哈尼語,立即上前用民族語言為其解釋,指導群眾順利找到相應的部門。
“有些案件雖然不是我在辦理,但我是從農村走出來的,我理解老百姓來打官司時的無助和焦慮。”佐燈説。
2023年5月,兩名孩子因母親未支付撫養費起訴至法院。這兩名孩子的父母于2016年離異,約定孩子由父親撫養,母親每月支付1000元撫養費。2019年後,父親外出失聯,母親也未支付撫養費,孩子只能隨年邁的祖父生活。
案件審理初期,因無法聯繫被告,轉為公告送達。祖父情緒激動,對佐燈的工作提出質疑,甚至言語過激,但佐燈從未放棄搜尋,最終聯繫上孩子的母親。
為避免就案辦案,佐燈組織母親、校長、班主任及社區工作人員共同到祖父家調解。最終,母親同意接回子女親自撫養,祖父代為撤訴。考慮到母親經濟條件較差,佐燈還積極聯繫愛心人士,為孩子提供資助。

(佐燈在審理案件)
“我從未忘記來時的路,鄉土哺育我成長,這份愛心我會一直傳遞下去。”佐燈踐行著這句話:參與獻愛心活動,發動親朋好友為困難群眾捐獻衣物,惠及300余人;自2012年12月起開展志願服務,長期在敬老院做義工;積極聯繫愛心人士籌集3萬元助學款,幫助8名學生完成學業,同時個人自掏腰包約2萬元。(資朗、董長紅/文,資朗/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