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南省重點高原湖泊入湖河道保護條例》9月1日起正式施行
8月25日,《雲南省重點高原湖泊入湖河道保護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新聞發佈會在昆明海埂會堂舉辦,作為全國首個專門規範湖泊入湖河道保護的地方性法規,《條例》將於2025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
《條例》共5章37條,由總則、管控和保護、治理和修復、法律責任和附則5部分組成。《條例》堅持生態優先,明確入湖河道保護治理應遵循“保護優先、從嚴管控、屬地管理、綜合治理、系統治理、源頭治理”的原則,從源頭和末端共同保障重點高原湖泊的生態安全;圍繞入湖河道名錄管理、管控範圍劃定、建(構)築物管控、禁止事項等重點,通過全鏈條管控、風險源頭防控及制度創新,實現入湖河道高標准保護;系統構建了以污染治理、生態修復和系統管理為核心的入湖河道保護治理體系。
雲南省水利廳副廳長霍玉河介紹,入湖河道作為高原湖泊水生態系統的“主動脈”與“生命線”,其水環境、水資源、水生態狀況直接決定著湖泊的生態安全。《條例》把“三治一改善”、空間管控等關鍵制度向河道層面延伸和細化,實現從“湖”到“河”的全鏈條法治保障,最終形成具有雲南特色的“一湖一條例+入湖河道保護條例”的“9+1”法規體系,為依法治湖、科學治湖、系統治湖提供更加完備、精準、有力的法律支撐。
目前,9個重點高原湖泊保護條例中,僅有4個條例對入湖河道作出了部分規定,《條例》不僅是對9個重點高原湖泊保護條例中原有入湖河道保護制度措施的補充完善,更是通過專門立法重構治理邏輯,以河道為紐帶串聯湖泊與流域,實現“河-湖”全鏈條管控。
下一步,雲南省將運用短視頻、圖解政策講好入湖河道保護法治故事,讓清水入湖理念深入人心。嚴格履行屬地管理職責,督促涉湖州(市)建立“監測-預警-執法”全鏈條機制,對非法排污、侵佔河道等行為實施“行政處罰+生態賠償”聯動懲戒模式。同時,系統推進生態修復與污染治理,全力繪就“河暢、水清、岸綠、景美”的高原生態畫卷。(蒲興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