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來,旅遊接待人數與旅遊收入成了旅遊工作的指揮棒,2013年,31個省份GDP總和約為63萬億元,超出全國GDP總量6.1萬億元,差距為10%。而目前31個省份與新疆生産建設兵團公佈的旅遊人數與收入之和超過了全國公佈數據的兩三倍,反映了旅遊業統計中的水分之大。這是以速度、規模為特徵的旅遊業發展方式在統計工作上的表現,而這種統計反過來又助長了這種發展方式。全國旅遊統計數據虛實難辨,地區之間旅遊統計數據攀比成風,統計數據成了旅遊業轉型升級的攔路虎。
近日出臺的新的國內旅遊統計體系試點,是引導全行業從規模增長為主向規模、品質、效益結合型發展模式轉變的一大舉措,成為旅遊業轉型升級的風向標。
從國家旅遊局公佈的《改革完善國內旅遊接待統計體系試點工作主要指標表》(2012年數據,以下簡稱《指標表》)來看,在保留旅遊人數、旅遊收入等傳統的規模性指標的同時,還設置了過夜遊客人數、平均停留天數、常住居民每人平均接待遊客數和旅行社接待人數佔國內遊客人數比例等結構性指標。通過多維度的分析評價,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各地國內旅遊的發展階段、特徵及其強勢與弱點,有助於各地發揮優勢、化解弱點,促進旅遊供給的優化配置,全面提高旅遊的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生態效益。與以往的統計指標相比,無疑是一大進步,也與國際標準接軌進了一大步。
但是,筆者認為從該《指標表》公佈的數據來看,若干指標仍有可商榷之處。這裡僅舉數例略加探討。
無需設兩個“過夜遊客人數”指標
《指標表》設置了“接待國內過夜遊客人數”與“住宿單位接待國內過夜遊客人數”兩個指標。筆者建議“住宿單位”前應加“旅遊”兩字加以界定,或按世界旅遊組織《世界旅遊統計概覽》的提法,改為“飯店或類似住宿設施”、“所有旅遊住宿設施”
,以與家庭住宅等非旅遊住宿設施相區別。
從公佈的21個省份的數據來看,除內蒙古、寧夏兩區這兩個數據完全一致外(表示全部過夜遊客都住在旅遊住宿設施中,有待研究——筆者),其餘19個省份前者數據均大於後者,大多差距在20%~50%之間,似不可信。以北京市為例,“接待國內過夜遊客人數”為13620萬人次,“住宿單位接待國內過夜遊客人數”為7469萬人次,有近半數的過夜遊客不住在旅遊住宿單位。據北京市旅委公佈的數據,2012年全市接待國內遊客2.26億人次,其中外地來京1.36億人次、本市居民在京旅遊0.9億人次(包括6個城區居民去京郊遊10個遠郊區旅遊和10個遠郊區居民到6個城區的都市遊)。《指標表》數據表示,13620萬人次全部是外地來京的過夜遊客,不包括本市居民在京郊遊中的過夜客人。顯然這個數據有誤,因為在京郊遊的市民中有35.7%的遊客過夜住宿,難道京郊的“農家樂”和度假飯店旅館的客房不算“住宿單位”?北京“住宿單位接待國內過夜遊客人數”7469萬人次,其餘6151萬人次在哪過夜?
這兩個數據的差距如此之大,或者是因為列入旅遊住宿單位的數據庫不全,或者是因為蒐集的統計數據不全。筆者認為依照常理推測,“接待國內過夜遊客人數”與“住宿單位接待國內過夜遊客人數”兩個指標的差距擬在10%~20%左右較為可信,前者包括住在親友家中、第二住宅或對口接待單位的內部非旅遊住宿設施中。這個問題不僅北京市的數據存在,其餘省份的數據中也存在。其實,對口接待單位的內部住宿設施也應列入旅遊住宿單位之中。
筆者認為,既然把過夜遊客作為國內旅遊統計的核心指標,無需再設兩個過夜遊客指標。以旅遊住宿設施的過夜遊客為基數,再用抽樣調查的方法測得各地接待國內遊客中住在親友、第二住宅人數的比例,就可以推算出全部過夜遊客的數據。
應明確設置過夜遊客與一日遊遊客的比重
《指標表》還設置了“住宿單位接待國內遊客人數佔國內遊客比重”指標,但是該表沒有設置包括一日遊遊客在內的全部遊客指標。如要設此指標,《指標表》應增設包含一日遊遊客在內的“接待國內遊客總人數”指標。《指標表》中,北京市“住宿單位接待國內遊客人數佔國內遊客比重”為33%,北京市旅委公佈2012年共接待國內遊客2.26億人次,“33%”的數據與這個“2.26億人次”是相符的,但該表中沒有這一欄。作為國家標準,不夠嚴謹。
筆者認為,“住宿單位接待國內遊客人數佔國內遊客比重”指標應改為“接待國內過夜遊客人數佔國內遊客比重”,用以表示過夜遊客與一日遊遊客之間的比例。
“國內過夜遊客平均停留時間”數據存疑
《指標表》還設有“住宿單位接待國內過夜遊客平均停留時間”,這是一個表示客源市場特點的重要指標。一般來説,過夜遊客平均停留時間較長的城市,或是遊客中商務、會展、文教交流的較多,或是旅遊資源豐厚、著名景點眾多,如北京;過夜遊客平均停留時間較長的省份,如遠在南方以度假為主的省份,如海南;地處邊陲、地域遼闊、城市景點距離遙遠的省份,如西藏、新疆。
但《指標表》中西藏自治區遊客平均停留僅1.75天、排位第12,似不可信;內蒙古自治區只有1.41天也不可信,這兩個數據與它們的區位、地理條件與交通狀況不相吻合,它們“住宿單位接待國內遊客人數佔國內遊客比重”指標高達86%、85%,位居第一、第二,也無法自圓其説。
儘快啟動“旅遊衛星賬戶”的研究
新的國內旅遊統計體系只解決了國內旅遊相關數據的統計與核算,沒有解決旅遊業與國民經濟各個部門、行業的關係,不能準確測定旅遊增加值(而非旅遊總收入)在GDP中的貢獻率,也不顯示旅遊直接與間接就業人數在國民就業中的貢獻率。這兩點正是目前旅遊經濟統計、測算與研究中最不靠譜的問題,大多以不科學、不嚴謹的方式公佈旅遊業佔地區GDP的百分比和旅遊就業增加人數。
建議在世界旅遊組織指導下,國家旅遊局與國家統計局合作,儘快啟動“旅遊衛星賬戶”的實質性研究,使旅遊統計體系進一步與國際標準接軌,以權威、可信的數據支撐“旅遊業是國民經濟戰略性支柱産業”和世界旅遊強國的建設。
國家統計局業已表示準備改進核算體制,從分級核算走向國家統一核算。旅遊業僅僅在統計指標上做些改進是遠遠不夠的。如果旅遊統計不建立全國垂直的管理、核算系統,仍然隸屬於同級行政主管部門核定、發佈數據,仍然不能從根本上杜絕數字“比賽”的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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