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今天獲悉:教育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審計署、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近日聯合出臺《關於2014年規範教育收費治理教育亂收費工作的實施意見》,重點治理有償補課,強化高校違規招生及亂收費治理。
5部門強調,要集中治理中小學補課亂收費問題。2014年把“課堂內容課外補”、學校組織參與有償補課、教師在社會培訓機構對學生有償補課、學校通過社會培訓機構變相開展有償補課等問題作為治理工作重點。深入推進高校招生“陽光工程”,強化高校違規招生及亂收費治理。繼續鞏固高校“點招”問題治理成果。各省(區、市)和高校要向社會公開承諾決不降低標準違規指名錄取學生。加強自主招生及其他特殊類型招生監管。嚴厲打擊洩露試題、考前輔導、面試請托、違規錄取等暗箱操作、徇私舞弊、以權謀私以及亂收費等違法違紀行為。繼續深化義務教育階段擇校亂收費和中小學教輔材料散濫問題治理。以中小學生學籍資訊管理系統為手段,逐縣(區)、逐校開展擇校亂收費問題排查。堅決查處“以錢擇校、以分擇生、以權入學”等違規行為。要進一步完善教輔材料管理新機制,及時出臺或更新教輔材料推薦目錄。公辦普通高中單方面引進國際課程,以課程改革實驗班等名義舉辦“國際班”“國際部”的,所需費用納入學校辦學經費成本核算,不得向學生收取額外費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