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不得窗戶,看不見太陽。今年2月下旬,據新華社報道稱,我國灰霾影響的面積達到了143萬平方公里,重霾面積超過了56%。
顯然,這是絕大多數人無法避免的“呼吸之痛”。
去年9月,在公眾的期待中,最嚴厲的大氣污染防治政策——《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以下簡稱《大氣十條》)高規格出臺。如今,半年過去,一些主要地區的空氣品質並沒有出現較明顯的改善。
按照《大氣十條》制定的細顆粒物濃度下降目標,2017年能否順利完成?政策在推進的過程中,尚存在什麼樣的杯葛?帶著這一系列的問題,《每日經濟新聞》記者(以下簡稱NBD)日前採訪了多次參與環保領域政策研討和制定的全國工商聯環境商會秘書長駱建華。
把環境保護放在特殊位置
NBD:《大氣十條》出臺以來,其相關政策的落實情況如何?
駱建華:《大氣十條》作為這屆政府工作的重點,去年9月份出臺以來,已經執行了5個多月,從政府部門的一些動作來看,還在不斷推行過程中。但是,在這麼短的時間內,見成效有些困難。
霧霾天氣一方面和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有關,另一方面和氣象條件有關。所以,在短短5個月內評價大氣十條的執行和落實情況,可能不會客觀。
NBD:《大氣十條》制定了很高的治理目標,比如北京要求PM2.5年均濃度控制在60微克/立方米左右。業界普遍擔憂目標完成的難度太大,您覺得這種擔憂是否存在?
駱建華:當然存在,《大氣十條》目標設定相對來説是比較高的。比如北京2013年PM2.5的年均濃度89.5微克/立方米,完成到2017年的目標,需要每立方米下降近30微克,這是比較困難的。
當然,目標能否完成,取決於未來幾年如何處理環境保護和經濟發展的關係,如果繼續以經濟發展為核心,恐怕環保的這個目標難實現,反過來,如果把環保放在特殊的位置,經濟發展能為環保讓路,這個目標是有可能實現的。
NBD:近期環保部正在一些重點區域開展針對《大氣十條》落實情況的專項督查工作,政策在推進過程中存在怎樣的障礙?
駱建華:肯定有障礙,第一是涉及能源結構調整,推行“以氣代煤”,但是,政府是否能夠保證有充足的天然氣供給呢?因此,在強調能源結構調整的同時,還要強調煤炭的清潔利用,這個很關鍵。
第二是産業結構調整,我們已經談了20多年的産業結構調整,但是,一直沒有調整好。預計我國在2020年左右完成工業化、城鎮化,也就意味著那時候鋼鐵、水泥的峰值點出現。
現在是霧霾天氣倒逼政府加快污染治理和産業結構進程,但是,這是有很大難度的。
行政和經濟“雙管齊下”治污
NBD:為了更好地落實《大氣十條》,環保部近期將會有包括能源結構調整政策、經濟政策及管理政策在內的22項配套政策出臺,這些政策對於推進《大氣十條》的落實有什麼意義?
駱建華:《大氣十條》真正落地,還需要一些配套的措施。
大氣污染治理的最根本措施包括幾個方面:第一,能源結構,控制煤炭消費的增長,增加天然氣的消費比重,這是比較根本的措施;第二,煤炭清潔利用;第三,加快淘汰“黃標車”和老舊汽車,同時提高油品品質。
做到以上幾點,必須將行政手段結合經濟手段來進行。
NBD:在這22項政策中也涉及了節能環保標準的問題,近年來,環保部在治理、排放的標準上有明顯趨嚴的趨勢,您怎麼看待標準提高的現實意義?
駱建華:標準制定應該實事求是,環境排放標準是根據當時的技術、經濟條件來決定的。如果不計成本的話,零排放也可以做到,但是,這樣付出的成本太大了。
另外,還要因地制宜,在一些大城市標準要嚴格一些,在一些小城市或者城鄉結合部,這些地區處理後的水更多用於灌溉,就不一定做這麼嚴格的標準。
所以,地方可以制定的標準高於國家標準,但是,不能一刀切,不能不計成本地提高標準,其後果將是不可持續。
推行第三方治理工業污染
NBD:從環保部近期通報的專項督查情況看,工業污染問題還是比較嚴重,其中設施不正常運作、超標排放問題普遍,怎麼看待這一問題呢?
駱建華:中國環境達到現在的污染狀況,根源是工業污染。環境污染源主要是工業、農業、城市生活,城市生活通過近20年的治理,出現了很好的效果,農業這一塊是個難題,西方國家也沒有很好的辦法。此外,工業污染治理,我國比較滯後。
以脫硫設施為例,儘管全國脫硫機組裝機容量佔火電裝機容量的比重達到90%以上,但關鍵問題是企業不一定運作。
當前,工業企業偷排被發現,一般是採取低額罰款的措施,對企業而言,違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所以寧願選擇違法排污、超標排放。因此,解決工業污染治理問題的思路是推行第三方治理。
NBD:去年以來,在環保部門多次通報一些企業的違規排污情況,我們發現,很多企業在短期內多次上環保“黑名單”,折射出來的是什麼問題?
駱建華:這裡面折射出對這種長期以來違反相關環保法律超標排放、違法排污的企業,應該使用什麼處罰手段的問題。由於我現行的行政手段是查出問題,讓其限期治理、關停,通報罰款,企業可能對此不在乎。
因此可以借鑒歐美國家的一些辦法,首先,強制企業公開排放資訊、污染治理資訊,接受全社會監督;其次,一旦發現企業違法排污,將向法院提起訴訟、給予重罰;再次,企業整改未達標排放之前,過去使用的是限期治理的辦法,企業可以把整改時間拖得很長,如果新修訂的《環境保護法》通過的話,將採取按日計罰,這樣企業才有緊迫感。
三年內消滅劣五類水
NBD:從環保部近期在常務會上原則通過了
《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草案)》,最嚴厲的水環境治理政策呼之欲出,將會有哪些有力的措施來加強治理?
駱建華:下一步,國務院可能還要協調其他相關部委一起研究相關內容,環保部剛剛在常務會上通過草案,按照《大氣十條》的出臺時間推算,估計今年6、7月,《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將出臺。
其中,最核心的就是目標的確定,以及為了實現目標需要跟進的措施,再就是措施落實需要的資金投入規模。
關於目標的設定,據我所知,要在這屆政府的任期內消滅國家水系裏面劣五類水。這樣的目標非常高,我之前認為,能在2030年實現這樣的目標就不簡單,現在要求2017年實現這個目標,説明水污染治理方面的力度非常大。
根據業內專家的測算,水防治領域現在投入規模可能將達到2萬億元,甚至是3萬億元,資金的需求量肯定非常大。
環保大部制改革今年啟動
NBD:2014年,是環保産業發展的關鍵年,您能對今年環保政策作一個展望嗎?
駱建華:今年環保方面大的動作可能會包括以下幾個方面:一是兩部法律,新修訂的《環境保護法》可能會在4月份或6月份出臺,《大氣污染防治法》的修訂將啟動,今年可能要報送全國人大常委會;
二是兩個計劃要出臺,《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和《土壤環境保護和污染治理行動計劃》;
三是國家“十三五”的一些規劃編制工作將啟動,比如環保規劃、七大流域的污染防治規劃、城市生活污水治理規劃、生活垃圾治理規劃等。
此外,現在大家比較關心的,環保的大部制改革,今年可能要啟動。環境稅、工業污染治理的第三方治理等會加快推進,一些環保領域稅收優惠政策力度可能進一步加大。
NBD:環保大部制改革是廣為關注的話題,現在進展如何,改革的方向是什麼呢?
駱建華:環保大部制改革還處於研究階段,目前還未有具體的方案。從專家的角度,我認為會有以下幾種可能性:
第一種是成立環境資源部,把國土部、環保部、水利部、建設部等部委中相關涉及環保業務的部門合併在一起,成立一個超級大部門;
第二種是出現一個環保部和一個資源部並存的局面,環保部現在的主要職能是在污染治理。新成立的資源部,把土地、礦産、水等資源放在一起管理。
第三種可能是成立大的環保部和大的農業部,還是將水土保持、防沙治沙、森林保護等生態方面管理職能囊括進現有的環保部,同時,將農業、林業、水等資源的管理權力劃歸農業部管理。
我個人不太贊同環保大部制改革出現大的環保部,因為這樣改革之後,可能會分散環保部的職能,使其難以集中精力在污染治理方面。畢竟,在2030年之前,污染治理還是非常繁重的任務,分散精力後,污染治理可能難以做好。
◎駱建華:
關於環保大部制改革,我認為存在以下幾種可能性:
第一種是成立環境資源部;
第二種是出現一個環保部和一個資源部並存的局面;
第三種可能是成立大的環保部和大的農業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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