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長三角區域落實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實施細則》在長三角區域大氣污染防治協作小組辦公室會議上獲得通過,《細則》明確了28項重點任務,其中,控制煤炭消費是重中之重。與此同時,加大清潔能源供應,完善能源保障成為《細則》中新的關注焦點。
《細則》規定,到2017年底,滬浙蘇實現煤炭消費總量負增長,禁止審批新建燃煤發電項目。上海將取消分散燃煤設施,安徽實現合理控制,鼓勵“上大壓小”,推進現役燃煤機組技術改造。同時,長三角區域用能設備必須選取達到一級能效的産品。在防治機動車污染方面,《細則》明確長三角區域應先於國家要求實施油品升級;採取公交優先戰略,上海到2015年市中心區域公交出行比重超過50%,江蘇2017年城市居民公交出行比重達到24%,浙江超過30%,安徽超過40%;同時加快淘汰黃標車和老舊車輛,2015年底前滬浙蘇淘汰全部黃標車,2017年淘汰範圍進一步擴大至整個長三角。
此外,加大清潔能源供應成為長三角區域大氣污染防治協作小組多數成員的共識。國家能源局大氣辦副主任李英華表示,很多地方環保工作存在無序、片面治理的現象。比如部分地區把所有治理措施都壓在天然氣上,並沒有顧及氣源情況。
上海市環保局局長張全表示,今後自備電站煤改氣需在氣量有保障的前提下有序開展工作,長三角三省一市要抓緊編制本行政區域內能源保障方案。他建議國家能源局予以更多支援,協調中石油、中石化及時、足額供應天然氣和國五油品;保障外來電供應安全,儘早籌劃三年後外來電保障措施。《細則》也強調,未來將加快開發西南水電,擴大“西電東送”規模,逐步提高滬浙蘇接受外輸清潔電力比例,增加天然氣供應,加快推進可再生能源利用,安全發展核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