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員為完成火葬指標 買屍火化價格最高3000元

為何要花錢收購屍體進行火化呢?據董某慶交代,那務鎮每個月都有火化任務,而當地盛行土葬,他只好通過購買屍體去完成“任務”。他給殯儀館的手續裏,有那務鎮已經死亡居民的戶籍卡,買來的屍體就頂替這些已經死亡的當地居民火化。據何某明交代,與董某慶的情況一樣,他還專門向鎮政府領導彙報,領導居然同意了這個方案。...[詳細]

 
民政官員豈能“買屍火化”行欺騙之實?
“當地盛行土葬”,火化工作難做,但也不是“買屍火化”的理由吧?工作難做,但只要努力去實實在在地做,總會收到一些效果,萬一效果不好,也可使己“無怨無悔”。但以“買屍”來達“完成任務”之目的,行欺騙之舉,能説自己就“心安理得”?再説,“買屍火化”雖完成了任務,但因之而形成的盜屍“後遺症”,又如何醫治?...[詳細]
“買屍火化”折射殯改困境
盜竊買賣屍體火化,足見所謂“任務指標”的剛性,否則不至於背上違背人倫道德和法律尊嚴的罪責。當然,這並不是開脫的藉口,但是其中的種種問題卻足以引人深思。...[詳細]
買屍火化,凸顯“扭曲”政績觀
完成任務要想方設法,坐在辦公室裏就輕鬆完成的任務不叫任務,不需要動點心思就完成的目標,不是真正的目標,到底如何完成任務,還是要到群眾中去,要了解當地的民風,改變地方上的民風和行為習慣是非常困難的,難就難在一些陳舊的觀念在一些地方還很有市場,很多地方迷信之風盛行,要破解“火化”指標問題,絕不是簡單的數字問題,背後要去解決的是觀念問題、思想問題、風氣問題。...[詳細]
“買屍火化”源於指標考核之“惡”
從法理上而言,所謂全民火葬並不是必須完成的強制性任務,火葬也不宜以指標化形式攤派到基層,作為政績考核的依據。任何社會事務的管理一旦簡化為數字治標,很容易導致問題的異化。“買屍火化”正是這樣的異化産物,除此之外,指標化的火葬政績工程,還會讓執行官員濫用權力,官員們為了完成火葬指標,往往恣意而為——勒令所有居民簽訂火葬責任書,實施對“不聽話”民眾的懲罰措施;把公務員飯碗以及家人前途當作抵押,強行捆綁在指標完成與否上。...[詳細]
買屍火化太可怕,這種殯葬改革真尷尬
火化都有任務?這事著實有些不可思議。對此,我們也可以進行這樣的詰問:如果上級下達的火化任務壓力足夠巨大,是不是鎮政府工作人員可以手拎兇器上街殺人以完成任務呢?再者,還需要追問的問題是,“買屍”的資金來源於哪?是火葬廠的補貼,還是鎮政府的補貼?...[詳細]
“買屍火化”不能只當一則笑話看
對於“任務”和“指標”切忌濫用,否則將造成不可磨滅的後果。這不,廣東省高州市荷花鎮政府社會事務部原主任何某明和廣東省化州市那務鎮政府綜治辦員副主任就因要完成上級下達的“火化指標”而涉嫌購買屍體去完成“任務”。這樣的事件不僅令人震驚,更令人驚訝。...[詳細]
火化的文明與“買屍火化”的不文明
火化都有任務?這事著實有些不可思議。對此,我們也可以進行這樣的詰問:如果上級下達的火化任務壓力足夠巨大,是不是鎮政府工作人員可以手拎兇器上街殺人以完成任務呢?再者,還需要追問的問題是,“買屍”的資金來源於哪?是火葬廠的補貼,還是鎮政府的補貼?...[詳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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