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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牛”氾濫 專家:出臺行業標準和再流通規則

2025-11-05 09:19

來源:法治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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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秋十月,以演唱會、音樂節為代表的文旅演出市場呈火爆態勢,“為一場演出奔赴一座城”正成為文旅消費新潮流。

近年來,全國演出市場迎來井噴式大爆發並席捲各地。“開票即秒光”幾乎成為熱門演唱會的常態。演出票務市場的供需矛盾,促使大量有觀演意願的消費者通過多種渠道尋找購票機會。票務二級市場的出現,可謂市場在應對結構性供需失衡時催生的一種通道,有助於滿足消費者的文化需求。但在解決門票“可得性”問題的同時,溢價現象的存在也時常受人詬病。

如何更好地滿足群眾的文娛生活需求,引導票務二級市場向著規範有序的方向發展,同時有力打擊“黃牛”?記者近日對此進行了調查。

“強實名制”難破購票困境

作為資深歌迷,北京的孫女士買過多場演唱會門票,但她坦言都不是通過官網渠道購買的。2023年9月的周傑倫演唱會,儘管早早就鉚足了勁打算下手,但開票即秒光讓她的夙願難以達成。

票務一級市場搶票失敗,孫女士轉而求助票務二級市場。在比較了多個平臺的價格後,她最終以高於票面價格近1000元的成交價拿到了周傑倫演唱會的入場券。但在今年的孫燕姿演唱會門票尋找中,她卻發現,標價680元的門票高達3100元,價格已遠遠超出她所能承受的範圍。權衡再三,她忍痛放棄了去看這場演唱會的想法。

為何開票時搶不到的門票,卻能在票務二級市場上買到,問題出在哪呢?

2023年9月,文化和旅遊部、公安部發佈《關於進一步加強大型營業性演出活動規範管理促進演出市場健康有序發展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通知》要求,大型演出活動實行實名購票和實名入場制度,每場演出每個身份證件只能購買一張門票,購票人與入場人身份資訊保持一致。同時明確了大型演出活動的門票銷售比例,演出舉辦單位面向市場公開銷售的門票數量不得低於核準觀眾數量的85%。

但在實際操作過程中,每場演唱會公開銷售的門票資訊並不透明。一名業內人士告訴記者,每場演出到底有多少張票,其中有多少是公開發售的,這些都無從知曉;按照要求85%的門票公開售賣,仍有15%的門票會通過各種方式流向票務二級市場,根據供需關係調節票價,熱門演出就會産生溢價、冷門演出也能在票務二級市場上搶到打折票。

票務二級市場魚龍混雜

“演出票務市場有巨大的産業鏈,暗存很多潛規則,這在業內已經心照不宣。”該業內人士告訴記者,當前票務二級市場魚龍混雜,既有散兵遊勇式的“黃牛”,也有大型的票務二級平臺——前者依賴資訊不對稱與線下分散交易,假票、欺詐的現象屢見不鮮;而後者則可以通過規範的平臺運營加以保障。相較于分散化的“黃牛”,平臺更有可能通過“票券真實性擔保、第三方支付、平臺先行賠付”等機制,集中解決交易過程中的主要風險。

“當然,也不排除部分主辦方與‘黃牛’的暗中勾結。”上述業內人士表示,由於政策原因,演唱會的票價受限,當票價無法覆蓋演唱會成本時,個別主辦方就會將一些熱門演唱會的門票批量導向“黃牛”。如此一來,既能轉移銷售風險,又可以人為製造市場稀缺的假像,從而實現利潤最大化,這也是造成演唱會票務市場亂象的重要原因。

沒有平臺運營規則保障的“黃牛”現象,也導致消費者權益受損、上當受騙的現象屢見不鮮。北京市京順律師事務所律師張璐曾接到不少因購買演唱會“黃牛票”而産生糾紛的消費者的諮詢。

“這種行為,從長遠看將會擾亂整個演藝市場的良性發展。不僅嚴重損害消費者利益,更可能衍生出欺詐、違約、偷逃稅款等一系列法律風險。”張璐指出,“黃牛”倒票行為並非簡單的票務二級市場亂象,而是涉嫌違法的經營行為,情節嚴重者甚至可能涉嫌構成刑事犯罪。

那麼,票務二級市場的亂象該如何治理呢?張璐認為應當多管齊下。一方面,監管部門應對違規、虛假門票進行逆向溯源,嚴厲查處違規操作;另一方面,票務平臺必須壓實主體責任,嚴格審核票源真實性,監控異常交易,並如實披露賣家資訊,杜絕“甩手掌櫃”心態。

解決市場需求也應正視問題

當前,我國演出票務市場已形成以票務一級機構為主、票務二級機構為輔,演出機構、演出場館票務共存的多元化格局。一級平臺獲官方授權,主要以固定票面價格直接售票;二級平臺整合多方資源,主要提供仲介服務,銷售的門票來自各類賣家,包括各級票務公司、主辦方以及個人賣家,平臺本身不參與定價,票價由賣家自行設定,熱門演出有所溢價、冷門演出打折出售。

應該看到,在消費者需求日益多元化的當下,二級票務平臺一定程度上發揮了平衡供求關係的作用,成為票務市場的重要補充,部分解決了購票渠道單一、票價與市場需求不匹配等問題。

除了供需不平衡,演出票務市場中還存在很多用戶因個人行程變更等正當理由進行退、轉票的合理需求,但由於很多演出門票的退改政策較為嚴格、成本較高,在現行規則下這部分需求無法被滿足,每到演出旺季都會發生大量退、轉票糾紛。這也是很多個人賣家在票務二級平臺上出現的原因,可以回收部分成本、減少損失,也能將閒置座位及時釋放給有需求的觀眾。

然而,票務二級平臺存在的一些服務短板,也不容忽視。在黑貓投訴平臺,有大量針對票務二級平臺的投訴,幾乎覆蓋票務服務的各個環節。消費者在高溢價購票後屢遭出票慢、退票難、手續費高等問題,引發諸多不滿。

多管齊下保障正常秩序

顯然,規範演出票務市場,引導票務二級平臺的健康有序發展,已是當務之急。

“二級市場本身不必然製造交易風險,恰當的制度設計反而是降低風險的工具。若欠缺合規、公開的再流通通道,市場需求催生的交易行為只會滑向灰色地帶,誘發假票、欺詐與履約爭議,反過來提升維權與社會管理成本。”中國傳媒大學文化産業管理學院法律系主任鄭寧表示,文化産業的核心目標是擴大高品質供給、豐富文化體驗、實現産業高品質發展。在這一框架內,票務二級市場既不是“洪水猛獸”,也不是“資本樂園”,而是一套可制度化、可驗證、可改進的流通機制。

鄭寧認為,對於票務二級市場,應當秉持包容審慎的取向,積極引導票務二級平臺規範健康發展,推動各方在實踐中形成可遵循的行業共識,逐步把再流通機制從“灰色邊緣”帶回“陽光之下”,避免“一刀切”地將票務二級市場和“黃牛”畫等號。

華東政法大學智慧財産權法律與政策研究院研究員楊勇指出,相關監管部門應要求平臺定期報備入駐商家的資質資訊,實現動態化監管,及時對平臺上的違規票務經營者作出清退和處罰。

楊勇認為,文旅、市監、消保委等部門和行業協會應積極聯動,制定演出票務市場管理規則和行業標準。同時,相關部門應督促平臺企業完善用戶協議,針對不同情況、性質的購票、退票等情形設置不同的退票標準、補償措施、處罰措施,依法保障用戶合法權益。

對於很多消費者詬病的平臺客服“模板式回復”或直接轉給商家了事,不實際解決或敦促商家解決問題等現象,楊勇建議,一方面,如果票務二級平臺明確公示了“無票賠付”機制等相關政策,但通過客服等方式拖延解決時間,此舉構成嚴重違約,消費者可向市場監督管理局舉報或者向法院提起訴訟。另一方面,政府部門應敦促票務二級平臺明確“投訴處理機制”,如果平臺存在拖延或推諉情形的,消費者有權向平臺主張權利。

“總之,治理票務平臺亂象,需相關政府部門、行業協會通力合作,加強全鏈條票務的經營監管,保護用戶的合法權益不受損害,保障票務市場的正常經營秩序。平臺方面也需要不斷優化服務,助力文化産業良性發展。”楊勇説。(來源:法治日報)

【責任編輯:郭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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