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航公佈補償方案!飛機上鋰電池自燃怎麼辦?
18日,由杭州飛往仁川的國航CA139航班在飛行途中,因行李架上一名旅客行李內的鋰電池自燃,導致行李艙起火,飛機備降至上海浦東機場。19日晚,國航國際航班客服表示,該航司將對受影響旅客提供補償,目前的補償標準為經濟艙旅客每人200元、公務艙旅客每人300元。
國航國際航班客服還稱,受影響旅客可通過國航App進行查詢。如果旅客有其他補償訴求,可聯繫國航另行溝通。
18日中午12時40分左右,中國國際航空官方微網志發佈消息稱,由杭州飛往仁川的CA139航班,一名旅客存放在行李架上手提行李內的鋰電池自燃,機組按程式立即處置,未出現人員受傷。為確保飛行安全,飛機已備降至上海浦東機場,國航已調配飛機繼續執行航班任務。
航空飛行
關注鋰電池風險
鋰電池的運輸安全問題日益凸顯,直接關係旅客生命與航空運輸安全。因鋰電池在飛機上自燃起火導致的險情,今年就曾多次發生。
鋰電池在高溫、擠壓等外部因素干擾下,易導致起火、爆炸。一旦在機艙這樣狹小密閉的空間內發生此類事故,救援難度較大。因此在航空運輸過程中,應關注鋰電池的危險性。
首先,鋰電池本身是一個氧化還原體系,可以自發劇烈反應。
其次,內部或外部短路、過度充電、高溫、擠壓、産品品質缺陷,在使用、搬運、包裝、儲存等環節操作不當等原因均可能導致鋰電池自發反應,溫度升高,繼而出現熱失控引起燃燒、爆炸。
此外,無論因內部原因還是外部加熱或物理撞擊,鋰電池都能夠産生足夠的熱量使毗鄰的鋰電池也發生熱失控,或引燃臨近物品。
帶鋰電池或充電寶乘機
有嚴格規定
根據民航局要求,自今年6月28日起禁止旅客攜帶沒有3C標識、3C標識不清晰、已被召回型號或批次的充電寶乘坐境內航班。境外航班並不在此要求內。
但根據民航局規定,旅客攜帶鋰電池産品乘機,也有嚴格的要求。
如隨身攜帶,額定能量不能超過100Wh。如超過100Wh但不超過160Wh,經航空公司批准後方可攜帶,但不得超過兩個。如大於160Wh,嚴禁帶上飛機。
乘機過程中應關閉所攜帶的鋰電池設備電源,防止設備意外啟動;單個備用電池採取獨立包裝,做好電極保護,防止其因摩擦、碰撞、短路引起自爆自燃。
乘機過程中
鋰電池自燃怎麼辦?
據中國民用航空局《鋰電池機上應急處置指南》,機組工作人員將會進行應急處置。
通常會用水或其他不可燃液體對鋰電池、含鋰電池設備或相關行李進行淋灑降溫,並評估滅火後鋰電池或含鋰電池設備狀態是否趨於穩定。
此時的機上乘客請保持冷靜,聽從指揮轉移、疏散。切勿慌亂奔跑、喊叫,因鋰電池燃燒會産生有毒煙氣,乘客可用濕毛巾、濕毛毯等捂住口鼻過濾煙霧,減少其對人體呼吸道的傷害。如被工作人員指定為應急處置的援助者,也應以自身安全為前提,做好相關防護措施。(來源:中國經濟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