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季乘機請注意:這些取暖物品不能帶上飛機
“前不久帶著電熱水袋趕飛機,被機場安檢攔下來了,説是可以托運,但不能帶上飛機。”旅客王女士表示,隨著冬季的到來,在乘機時會攜帶各種取暖物品以應對寒冷的天氣,不知道哪些物品可以帶上飛機?哪些不行?11月27日,極目新聞記者進行了求證。
武漢天河機場方面介紹,今年流行的穿戴式暖手寶、電熱水壺、電熱毯、暖寶寶等取暖用品,既可以隨身攜帶也可以辦理托運。穿戴式暖手寶屬於暖寶寶的一種新品,暖寶寶主要成分是活性炭、鐵粉,開封後的暖寶寶貼散發出的熱量是比較小的,旅客可攜帶個人合理自用數量;無論是插電款熱水壺還是攜帶型內置電池的電熱水壺,以及電熱毯都可以隨身攜帶也可以辦理托運。
內含液體的電熱水袋,由於它的加熱介質為液體,根據民航安全相關規定,電熱水袋屬於禁止攜帶乘機的物品,只能作為托運作李。如果電熱水袋內容物含有易燃、易爆成分或未明確標注內容物,將無法作為行李托運。
暖手寶與充電寶要求一致,可以隨身攜帶,禁止托運。隨身攜帶時有以下限定條件:標識全面清晰,額定能量點100Wh;當額定能量>100Wh且點160Wh時,必須經航空公司批准且每人限帶2塊;額定能量超過160Wh的充電寶、鋰電池不能攜帶。
發熱鞋墊、發熱羽絨服等各類充電發熱的“取暖神器”,大多會配備一塊類似充電寶的備用電池,旅客需要將備用電池取出隨身攜帶,剩下的部分可以隨身攜帶也可以辦理托運。若備用電池額定容量標識不清晰或者不符合要求,那麼也無法隨身攜帶登機。
自熱食品禁止隨身攜帶和托運。這是由於自熱食品中的加熱包和水可能發生劇烈反應,會釋放大量熱量並生成易燃氣體,蒸汽溫度可達200℃,加熱過程中易造成爆炸、蒸汽灼傷等情況。
天河機場溫馨提醒:旅客在準備行李前,請務必查閱航空公司的最新規定,因為不同航空公司對於攜帶物品的限制可能有所不同。如果不確定某樣物品是否可以攜帶,建議提前聯繫航空公司客服諮詢,以免在安檢時造成不便。(來源:極目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