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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把節期間不得隨意漲價 西昌一酒店“價格欺詐”

2024-07-24 11:12

來源:成都商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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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9日至8月19日,2024年涼山彝族火把節暨“五彩涼山·夏季清涼”文旅系列活動將在涼山州17個縣市舉行。備受矚目的火把狂歡夜主會場,將於7月29日在西昌市航太大道東沿線舉行。

7月23日,記者從西昌市相關部門獲悉,近日,西昌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等部門對旅遊市場秩序進行整治,多家酒店、民宿等未明碼標價、價格欺詐等行為被立案處理,其中一家酒店存在價格欺詐行為,西昌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擬對其罰款20萬元。

在火把節來臨之際,為給廣大遊客營造一個安全、有序的文旅購物市場環境,7月19日,西昌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對大石板古村的20余家旅拍店進行檢查。經過檢查發現,大石板古村的大多數旅拍經營者都合法合規經營,但也存在個別旅拍經營者價格公示不規範的情況,其中一家旅拍店未明碼標價、無照經營被立案處理。西昌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提醒廣大旅拍經營者,如未按規定進行明碼標價,最高可以處罰5000元,希望經營者嚴格遵循相關法律規範,合法經營。

近日,西昌某民宿因不履行價格承諾、臨時加價,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十六條規定,被西昌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做出處罰決定:給予警告,沒收違法所得,並處違法所得10倍罰款。該民宿負責人表示,“我們接受處罰,深刻認識到了臨時加價這種行為的錯誤性,以後不會再犯類似的錯誤。”

近期,西昌某酒店在網路平臺上銷售的同一房型劃線價,明顯高於其前7日內的最低成交價,其行為構成“價格欺詐”。因此,西昌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對該酒店進行立案查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第四十條,對該酒店擬作出20萬元人民幣罰款。“在此告誡廣大經營戶,在火把節期間不得隨意亂漲價,不得價格欺詐,一旦發現有這些違法行為,我們將依法查處。”西昌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相關工作人員表示。

記者注意到,7月17日,涼山州市場監督管理局發佈“火把節”期間市場價格行為提醒告誡書。告誡書表示,對各類價格違法行為,市場監管部門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等法律法規依法查處,違反明碼標價規定的,可處5000元罰款;對價格欺詐行為,最高可處50萬元罰款;不執行政府指導價、政府定價的,最高可處200萬元罰款;對哄抬價格行為,最高可處300萬元罰款;對相互串通,操縱市場價格造成商品價格較大幅度上漲的,情節較重的處10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的罰款。(來源:成都商報)

【責任編輯:郭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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