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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遊服務層層“轉包”,風險責任不能“轉移”

2024-07-19 10:19

來源:紅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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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入7月,暑期旅遊熱度攀升,隨之而來的侵權現象不時出現。《工人日報》記者調查採訪發現,一些旅行社將部分服務轉包給其他機構或個人,發生意外時,卻以“沒有直接提供該服務”等為由拒絕擔責,導致消費者權益受侵。

當前,隨著旅遊需求的不斷增長,旅遊服務的複雜性和多樣性也在不斷增加。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一些旅行社為了降低成本、提高效率,選擇將部分或全部服務轉包給價格更低、管理可能不規範的其他機構或個人。這種“甩手掌櫃”式的運營模式,看似能夠減輕旅行社的負擔,實則埋下了諸多隱患。

轉包後的服務機構或個人,可能缺乏專業的服務能力和嚴格的管理規範,導致服務品質大打折扣,遊客的合法權益難以得到保障。一旦發生意外,旅行社與轉包方之間往往相互推諉責任,使得遊客在維權過程中面臨重重困難。由層層“轉包”引發的責任“轉移”問題,無異於在旅遊市場的繁華畫卷上,塗抹上了一抹不和諧的色彩。它不僅損害了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也破壞了旅遊市場的公平競爭環境,讓人們對旅遊行業的信任度大打折扣。

儘管旅行社試圖通過轉包服務來規避風險責任,但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這種做法是行不通的。旅遊法中明確規定,由於地接社、履行輔助人的原因導致違約的,由組團社承擔責任。組團社承擔責任後可以向地接社、履行輔助人追償。這意味著,無論旅行社是否直接提供服務,只要遊客在其組織的旅行中遭受損失,旅行社均需承擔相應的責任。

從市場經濟的角度來看,這種逃避責任的行為,短期內可能讓旅行社省了點錢,但長遠來看,卻是在損害自己的信譽和口碑。遊客們一次被騙,下次誰還願意再來?最終,這樣的旅行社只會失去市場,被那些真正負責任、講信用的競爭者淘汰出局。

要根治這一問題,需要市場監管部門、旅行服務商家以及消費者等多方面的共同努力。相關部門應加強對旅遊市場的監管力度,針對旅遊服務轉包現象,細化相關法律法規條款,明確界定轉包行為的合法性與責任歸屬,確保法律法規的針對性和可操作性,並加大對違法行為的懲處力度。旅行社則應增強責任意識和服務意識,規範旅遊合同內容,在合同中明確標注服務內容、責任劃分、賠償標準等關鍵資訊,避免模糊條款和陷阱條款,確保消費者知情權,提升服務品質。而消費者也應提高自我保護意識,理性選擇旅遊産品,警惕低價陷阱和虛假宣傳,避免盲目消費和衝動消費,學會用法律武器維護自身權益。

總之,在暑期旅遊熱潮中,我們應保持清醒的頭腦,理性選擇旅遊服務,讓風險責任不再“轉移”,讓旅遊服務回歸本真,共同營造一個安全、放心、舒心的旅遊環境。

【責任編輯:郭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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