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遊客在深圳地鐵休息被罰款?官方:係補交票款

2024-03-04 08:50

來源: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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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網友在網路平臺上發帖稱“在深圳遊玩期間,玩累了在地鐵裏休息,待了3個多小時,結果出不去了,繳了15元罰款才出去”。帖子發出後引發網友熱議。針對這一情況,深圳地鐵客服熱線回應稱:這15元並非罰款,而是因乘客超時乘車,按照深圳地鐵線網最高單程票價補交的票款。

據介紹,《深圳市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管理辦法》第二十九條規定:乘坐城市軌道交通自入閘時起超過規定時限的,乘客應當按照線網最高單程票價補交票款,但因運營單位原因造成超時乘車的除外。

其實,深圳地鐵此前已通過自媒體官方賬號發佈過乘車規定時限提醒。2023年4月,“深圳地鐵”官方微網志賬號發佈的內容顯示,深圳地鐵最長乘車時間為210分鐘,即3.5小時。如果在付費區內停留超過210分鐘,就屬於超時,需按目前深圳市地鐵全線網普通車廂最高單程票價15元補交票款。

記者了解到,目前,深圳市地鐵線網中的最長路徑站點為沙田站—海上田園東站,全程約91.7公里,包含換乘時間在內的乘車時間約為114分鐘,乘客正常乘坐地鐵不用擔心超時問題。此外,深圳地鐵在出入口等醒目位置也張貼著地鐵票務相關規定,提醒乘客應在規定時限210分鐘內出閘。

中國(深圳)綜合開發研究院數字經濟與全球戰略研究所所長曹鐘雄表示,地鐵是公共交通,更是公共資源,為了確保軌道交通的順暢運作和地鐵資源的高效利用,避免因個別乘客長時間佔用車站資源或影響其他乘客的及時使用,維護更加良好的乘車秩序,需要合理的規定。因此,規定乘客乘車時限是有必要的。

從全國來看,超時乘車須補交全程費用並非深圳特例。北京、上海、廣州等城市均有相應票務政策,費用因各地線網長度及票價不同存在差異。


【責任編輯:郭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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