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衛生健康委就緊密型縣域醫共體建設試點進展有關情況舉行發佈會。國家衛生健康委基層司司長聶春雷介紹,2019年,國家衛生健康委在全國啟動緊密型縣域醫共體建設試點,確定山西、浙江2省,其他省份567個縣(市、區,下同)共754個縣為試點縣,2021年,又增加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為試點省。兩年來,試點地區立足“強縣域、強基層”,在醫共體管理體制、運作機制、服務模式等方面深化改革、細化措施,取得積極進展和成效。

一、政策制度不斷完善,醫共體建設形成共識

一是加強頂層設計。國家層面制訂印發了緊密型縣域醫共體建設試點指導方案、評判標準和監測指標體系等,明確了13項重點任務、11條評判標準、26條監測評價指標。

二是強力組織推動。召開推進會,安排部署重點工作。組織開展政策培訓,講解政策核心內容。組建專家組,建立監測平臺,動態掌握各地工作進展。加強宣傳引導,樹立典型,總結推廣先進經驗。

三是試點地區先行先試。29個省份制訂了省級醫共體建設文件,山西、浙江由省人大立法出臺地方法規;安徽、江西等8個省份以黨委政府名義印發;山東、河南等7個省份納入對地方黨政領導考核內容。2020年,754個試點縣中,符合緊密型縣域醫共體標準的達到535個,佔比71%。

四是地方醫共體建設提速擴面。在國家確定的試點基礎上,安徽、河南、廣東、寧夏、新疆等省份已全面啟動醫共體建設工作;海南、西藏、雲南、新疆生産建設兵團積極籌備全面推動。截至2020年底,全國共組建縣域醫共體4028個。縣域醫共體建設在大部分省份已經取得共識,呈現全面推開的趨勢。

二、部門協同發力,“四個共同體”格局不斷深化

一是夯實“責任共同體”。93%的試點縣成立了黨委政府牽頭的縣域醫共體管理委員會,黨委政府領導作用進一步強化。87%的試點縣醫共體擁有自主決策權,責權利關係更加清晰。

二是落實“管理共同體”。75%的試點縣落實人員統一管理,72%的試點縣開展了藥品統一管理,縣域衛生人力統籌使用力度增強,管理精細化水準提高,資源利用效能更加高效。

三是打造“服務共同體”。87%的試點縣落實雙向轉診標準和規範,76%的試點縣落實資訊互聯互通,分級診療基礎更加夯實。

四是形成“利益共同體”。65%的試點縣落實收入統一管理和開展醫保統籌管理改革探索,部門協同作用更加緊密。兩年來,黨委政府加強領導、衛生健康部門統籌協調、相關部門協同參與、醫共體具體執行運作的縣域醫共體建設管理模式基本建立。

三、縣域整體服務效能提高,促進分級診療效果明顯

一是立足“強縣域”,促進患者回流和資源下沉。2020年,醫共體牽頭醫院進一步做強專科,出院患者三四級手術比例達到42%,比2019年提高約3.5個百分點。試點地區縣域內住院人次佔比78%,縣域內就診率90%,分別比2019年提高了2.5個和6個百分點,與同期非試點縣患者持續外流形成鮮明對比。

二是重點“強基層”,群眾基本醫療衛生服務可及性提高。2020年,醫共體牽頭醫院平均幫助基層開展新技術、新項目11.4個,比2019年增加1.9項。試點地區基層機構診療人次佔比下降趨勢整體出現逆轉,縣域內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門急診佔比、慢病患者基層管理率達到55%和77%,比2019年分別提高約2.3個和2.2個百分點。比同期非試點縣和未達到“緊密型”標準的醫共體基層業務量佔比更加符合政策預期。

三是促進分級診療,醫保資金使用效能提升、群眾負擔減輕。隨著醫療服務能力的提升,通過醫保支付政策引導,醫共體牽頭醫院和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醫療服務收入佔總醫療收入的比例逐步提高,分別從2019年的63.0%和64.5%提高到2020年的66.8%和70.7%。縣域醫保基金回流顯著,縣域內支出率從2019年的64.8%提升到2020年的65.8%。通過實行醫保總額付費、結余留用激勵機制,醫共體將更多工作轉向健康管理,試點地區參保居民住院率從2019年的24%下降至2020年的15%,醫保實際報銷比提高到61.2%,好于全國平均水準,群眾醫療費用負擔減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