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2日,國家衛生健康委、財政部、國家中醫藥管理局聯合印發《關於做好2021年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工作的通知》,明確2021年每人平均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經費補助標準為79元。2020年增加的5元全部落實到鄉村和城市社區,統籌用於常態化疫情防控;2021年新增5元統籌用於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和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疫情防控工作。

《通知》要求,毫不鬆懈做好基層常態化疫情防控。廣泛開展鄉村兩級醫務人員疫情防控培訓,加強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核酸採樣、疫苗接種和流行病學調查規範化培訓;落實村報告、鄉採樣、縣檢測制度,規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發熱患者接診和處置流程。指導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和醫務人員根據需要積極協同村(居)委會公共衛生委員會,持續加強疫情防控宣傳和開展健康教育,在城鄉社區深入開展愛國衛生運動。《通知》強調,統籌做好新冠病毒疫苗接種和日常預防接種工作。

《通知》提出,推進居民電子健康檔案務實應用,鼓勵通過多種途徑激勵居民利用健康檔案,調動居民個人參與自我健康管理的積極性;以重點人群為切入點提升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品質,深入推進基層慢病醫防融合;切實做好0~6歲兒童健康管理,廣泛開展兒童眼保健和視力保護健康教育;規範65歲及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統籌日常診療和老年人健康體檢工作。

《通知》還要求,構建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儲備庫,推動項目優化和動態調整。完善評價方法,充分利用資訊化手段,推動從過程評價到健康結果評價轉變,從階段性評價向日常評價和階段性評價結合轉變,將群眾滿意度作為績效評價的重要參考指標。科學合理分配鄉村兩級基本公共衛生服務任務,落實鄉村醫生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補助資金,可採取先預撥、後結算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