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內蒙古自治區醫改辦制定了《內蒙古自治區醫院定向轉診單》,要求經診斷確需轉診的,患者必須填寫《定向轉診單》,由科室負責人審核把關,嚴格按照標準和程式實施轉診;各級各類醫院接收患者時要仔細審閱《定向轉診單》並簽收存檔。同時,各級醫保部門要持續推進醫保支付方式改革,深化不同級別醫院的醫保差異化支付政策。

據了解,《定向轉診單》是患者在接受醫療服務中需要定向轉診時,由經治醫師、科室主任根據患者病情和進一步診療需要開具的轉院治療説明。主要用於醫保患者按規定異地就診備案復核以及旗縣區級、盟市級和自治區醫院向上級醫院或跨區域定向轉診。

據悉,考慮不同級別醫院間患者轉診就醫和區外就醫的需要,就要在全區範圍內使用統一的醫院轉診單。同時,通過醫保支付等激勵約束措施,引導各級各類醫院落實功能定位,有效引導參保人員優先到縣級醫院就診,提升縣域就診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