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助理李健:“你好,是殷某亮嗎,我是景泰縣人法院立案庭法官助理李健,請問你起訴的被告殷某明和你是弟兄關係嗎?”

原告殷某亮:“以前是同胞兄弟,現在不是了……”

近日,白銀市景泰縣人民法院受理殷某亮訴被告殷某民間借貸糾紛一案。2018年11月26日,被告殷某明因家庭生活所需向原告殷某亮借款70000元,約定借款期限一年,並出具借條一張。借款到期後,原告要求被告償還借款,被告以各種理由推脫,無奈之下原告將被告訴至法院,要求被告償還借款70000元。

景泰縣人民法院立案庭受理案件後,將案件分流至立案庭啟動立案調解程式,調解室法院助理通過電話溝通得知,原、被告係同胞兄弟。考慮雙方的特殊親情身份,法院助理先與被告殷某明講述了拖欠他人借款可能導致的法律後果,以及對其個人信譽産生的不良影響,如果暫時沒有償還能力可以協商履行期限,一味地逃避債務不僅法律不允許,而且也會傷害兄弟的感情。被告殷某明當即表示自己的做法確有不當之處,隨後在法官助理的主持下,原、被告雙方坐在了一起,商討還款事宜。被告殷某明主動對自己違約行為向哥哥殷某亮表示歉意並提出了還款方案,哥哥同意了被告的還款方案,最終雙方達成了調解協議,被告殷某明向原告殷某亮借款65000元,自2020年10月起,每月30日前償還借款5000元,至借款付清日止,如有一期不能按期支付,原告就拖欠的全部款項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最後,法院助理李健借用魯迅先生詩詞“渡盡劫波兄弟在,相逢一笑泯恩仇”送給弟兄倆,勉勵弟兄倆要以以和為貴、親情為重、和睦相處。弟兄倆均表示,會以此事為鑒,今後好好相處,倍加珍惜重歸於好的親情。(供稿 祁常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