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國家經濟快速發展,個人收入逐年提高,人們利用網路進行投資理財的比例也越來越高,與此同時,公民受到電信詐騙的風險也越來越高。如今,一些犯罪分子利用公民對新型投資理財行業發展不是特別了解,風險防範意識和能力都比較弱這一特點,通過在網上購買個人資訊,想方設法設計騙局、套路忽悠人民群眾上當受騙。7月14日,白銀市平川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的一起詐騙案,涉案團夥人員多達27人,詐騙金額高達250萬餘元。

2018年4月至2019年7月,被告人邢某某、陳某某、馬某某三人(均另案處理)為首,在陜西省西安市以成立公司經營為名,組建詐騙集團,招募社會人員,組織、領導實施電線詐騙活動。該集體下設A、B、C三個市場部,每個市場部設經理一名負責組織、指揮實施詐騙,各個市場部分若干小組,每小組社主管一名,負責具體協調小組實施詐騙活動,每小組又若干業務員負責具體實施詐騙。

其中,被告人李某某擔任該詐騙集團A市場部經理。A市場部利用詐騙集團事先在網上購買的公民個人電話號碼資訊,由李某某通過各組主管將電話資訊發給業務員,指導業務員利用微信搜索,從中篩選35-45歲的女性添加為好友後,根據詐騙集團提前擬定的詐騙話術、設定的虛假身份,冒充成功人士身份與之聊天。在取得被告人信任後,向被害人推送投資玉石的微信公眾號,引誘被害人註冊賬號並通過手機掃描該詐騙集團事先準備的微信、支付寶二維碼進行轉賬,誘騙被害人進行所謂投資。被害人投資後,該詐騙集團通過後臺操控被害人投資項目的漲跌,最終騙取被害人錢財。

庭審中,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李某某等27人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利用電信網路詐騙他人財物,其行為已經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詐騙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該案是今年我院截至目前被告人數最多、辯護律師最多的詐騙案件,為讓庭審更有針對性和有效性,提高庭審品質和刑訴效率,承辦法官就該起案件召開了庭前會議,依法處理可能導致庭審中斷的程式性事項,組織控辯雙方展示證據,歸納爭議焦點,及時發現和排除可能妨礙庭審公正高效進行的因素,保證庭審的連貫性。由於本案涉案人員較多,案情複雜,法庭宣佈擇日宣判。

法官提醒:謹慎交友勿陷“感情陷阱”

該案中,犯罪分子的作案手法並不複雜,但如此多受害人被騙,除了犯罪分子採用了操控網路APP後臺數據的“高科技”隱蔽手段外,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受害者警惕性不高,犯罪分子抓住受害人渴望愛情和幸福婚姻生活的心理,通過各種手段扮演“成功男士”,交往初期在網路上噓寒問暖、體貼關懷,使受害人在沒有核實對方身份的情況下對其信賴有加,這種疏于防範的心理,也給犯罪分子留下了可乘之機。(王鵬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