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洛陽老城區法院副院長、執行局局長賈偉一行前往涉案房屋安裝電子封條,數分鐘後電子封條被牢牢安在被執行房屋的門上。

2020年6月3日洛陽老城區法院副院長、執行局局長賈偉在執法現場介紹電子封條。梁東陽攝

為解決執行難這一歷史性難題,2014年10月,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作出了“切實解決執行難,依法保障勝訴當事人及時實現權益”的重大決策部署。2016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周強在十二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上作出了莊嚴承諾:“用兩到三年時間基本解決執行難”。2019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周強在十三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上提出“基本解決執行難這一階段性目標如期實現”。實現“基本解決執行難”目標之後,人民法院咬定青山不放鬆,繼續鞏固“基本解決執行難”成果,建立健全長效機制,保持執行工作高水準運作,向“切實解決執行難”目標不斷邁進。2019年7月14日,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委員會印發了《關於加強綜合治理從源頭切實解決執行難的意見》,就加強執行難綜合治理,加強人民法院執行工作,從源頭解決執行難作出了全面部署,再次強調要推進執行資訊化建設。

近年來,河南省洛陽市老城區人民法院在黨委的堅強領導下,深入貫徹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的“一性兩化(強制性、規範化、資訊化)”基本工作思路,不斷加大執行力度,創新執行措施,全面攻堅“執行難”。

賈偉説:電子封條能夠對被執行人房産實行24小時不間斷的監控和取證,運作時間最長可達5年,安裝操作簡單,牢固,不易脫落或被損壞,超大的“封”,“法院查封”“嚴禁破壞”等字樣,內設聲光警示系統,對企圖破壞設備的人員會立即自動發出聲光警。系統內置180°網路拍照功能,能對任何破壞或企圖破壞設備的相關人員及其行為進行同步錄影取證,並將現場錄影作為證據同步發送到執行人員的手機終端,有助於法院第一時間知悉情況、固定證據,及時採取應對措施。

現場測試安裝後,測試一下碰觸電子封條,封條馬上語音播報:“該房屋已被人民法院依法查封,本院責令被執行人立即履行生傚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未經本院允許,任何人不得入內,任何破壞本設備的行為將受到法律處罰。”警示效果令人不寒而慄。

賈偉説:“司法實踐中,如果紙質封條被破獲,很難找到肇事者,追究法律責任也很困難,常常導致被查封的房産處於“失控”狀態,影響到勝訴當事人合法權益的實現。而且,不乏被執行人不配合法院工作的情況,甚至採取撕毀紙質封條、拒不搬離、“霸佔”房屋的強硬方式對抗執行。啟用‘電子封條’是我們借助智慧法院建設加大執行工作力度的又一次創新舉措,能有效促使被執行人主動履行生效的法律文書,更有效地保護申請執行人的合法權利。關於電子封條的推廣問題,我們準備逐漸擴大運用範圍,從本轄區擴大到查封的外地房産,因為查封的外地房産更難以控制;同時我們考慮從不動産擴大運用到一些特殊動産,例如廠房車間內的機器設備等不易移動的財産。”

賈偉説,下一步,老城區法院將積極借助資訊化手段,創新工作方式,加大執行工作力度,全力壓縮失信被執行人的活動空間,加大對失信被執行人的威懾,維護司法權威,從源頭解決執行難,維護勝訴者的合法權益。


“電子封條設備上還印有二維碼,被執行人和相關人員用手機掃碼就能閱讀相關法律文書,了解該房屋被查封的原因,方便被執行人明確自己的權利和義務,暢通了相關人員和法院之間的溝通,體現了善意執行和文明執行的要求。”執行法官進一步説明道。

洛陽老城區人民法院袁憲偉院長説,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智慧法院建設的要求,近年來,老城區法院積極探索,大膽創新,充分運用資訊化手段,最大程度保護勝訴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

媒體聲音:從執行難到切實解決執行難,再到建設智慧法院、資訊化法院。破除實現公平正義的最後一道藩籬。“依法保障勝訴當事人及時實現權益”。推動法院執行工作向“切實解決執行難”目標前進。隨著基層治理能力和治理體系現代化水準的不斷提高,面對多年“執行難”的頑疾,洛陽市老城區人民法院在行動,用電子封條鎖住合法利益,為老賴們死死扣上了一頂“緊箍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