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人社局、天津市財政局日前發佈《關於遴選社區服務型崗位安置就業困難人員有關問題的通知》,將在家政、養老、物業等行業遴選一定數量的社區服務型崗位,專門用於安置市場渠道難以就業的就業困難人員。

經遴選確定的企業與就業困難人員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並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滿3個月的,在按規定給予企業吸納就業困難人員社保補貼和崗位補貼基礎上,再按照每人每月1000元的標準,給予企業遴選崗位補助,最長3年。

市人社局根據每年需安置就業困難人員總量的一定比例,確定年度遴選崗位的數量計劃,並分解到各區。各區人社局擇優選擇確定符合條件的企業和具體崗位,專門用於安置市場渠道難以就業的就業困難人員。各區遴選崗位數量不得超過本區上年度認定的就業困難人員總數的10%,同一企業遴選的空缺崗位數量一般不得超過該單位職工總數的30%。安置就業困難人員在遴選服務類崗位的工作時間一般不超過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