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外線消毒燈具有消毒殺菌的效果,被學校幼兒園廣泛用於對各種設施的消毒。為規範中小學幼兒園紫外線消毒燈的使用,加強紫外線消毒燈的安全管理,天津市教委、天津市衛生健康委近日制定《中小學幼兒園紫外線消毒燈安全使用管理辦法》。其中明確提出,中小學校教室、活動室等公共場所,無特殊需要,不安裝固定的紫外線消毒燈,可以由學校統一配備管理使用安全型移動式紫外線消毒燈進行衛生消毒。

根據要求,學校教室、活動室一般採用打開門窗通風換氣,不推薦使用紫外線燈進行空氣消毒。當有傳染病疫情發生時,在相關專業技術人員指導下,合理使用紫外線燈進行消毒。對於安裝固定的紫外線消毒燈,開關須單獨設置,並採取防誤開措施,與照明燈開關保持一定的距離,不允許將紫外線消毒燈開關與照明燈開關並列排放。紫外線消毒燈開關設置要離地2米以上,並加開關盒蓋,在盒蓋上要貼上醒目的警告標誌。提倡架設專門的電路,配備統一帶鎖的總電源控制開關箱,由專人對紫外線燈的電源進行統一控制。

同時,明確了紫外線消毒燈的使用方法:須在室內無人條件下使用,消毒期間教室封閉,非消毒人員禁止進入。使用紫外線燈殺菌消毒時,須在場所外設有警示標誌提醒他人不得進入和逗留。消毒後關閉紫外線燈,打開門窗,經過充分通風換氣,方可入室。消毒人員應做好個人防護,避免紫外線直接照射造成損傷。

學校、幼兒園要建立規範的紫外線消毒燈操作制度、管理制度和應急預案。未經學校、幼兒園負責同志批准,任何人不準使用紫外線消毒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