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校外培訓機構專項治理整改工作是減輕中小學生過重課外負擔的關鍵環節,當前校外培訓機構專項治理工作已進入整改攻堅期,10月24日,大河網記者從河南省教育廳獲悉,未通過備案審核的班次不得招生培訓,今年未能取得教師資格者,培訓機構不得繼續聘用其從事學科類培訓工作。

      記者了解到,目前河南省正在加快整改工作進程,縣級教育行政部門在前期摸底排查和初步整改的基礎上,要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於規範校外培訓機構發展的意見》的精神和要求,對校外培訓機構進一步逐一對標研判,完善整改臺帳,對存在問題的要及時下達整改通知書,明確整改具體事項和時間表,推進加快整改進程,實行整改臺賬銷號制度。

      為防止誤導家長學生、杜絕超前超標培訓和虛假宣傳,應本著簡潔、直觀、準確、規範的原則,根據學生所處年級和參訓學科,命名學科類培訓班名稱,如“小學三年級數學培訓班”“初中二年級語文培訓班”。按照以上要求,各培訓機構要儘快將所辦培訓班的名稱、培訓內容、招生對象、進度安排、上課時間等報縣級教育部門備案審核,縣級教育部門應及時完成備案審核工作並向社會公佈。未通過備案審核的班次不得招生培訓。

      此外,在教師資格條件上,河南省教育廳明確規定,校外培訓機構要將教師的姓名、照片、任教班次及教師資格證號在其網站及培訓場所顯著位置予以公示。未取得相應教師資格的學科類教師應于2018年下半年報名參加教師資格考試;經過教師資格考試未能取得教師資格的,培訓機構不得繼續聘用其從事學科類培訓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