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周村區法制辦不斷加強行政調解組織建設工作,積極推進聯調聯動機制,廣泛開展學習宣傳教育,以多種形式強化調解工作,為維護社會穩定提供堅強保障。  

一是按月召開工作推進會,召集各鎮、街道及相關部門,聽取各鎮、街道行政調解工作進展情況、主要做法和存在的問題,對碰到的難點問題和調解心得逐一進行分析研判。規範行政調解登記、申請、受理、調解、簽訂協議、協議履行回訪和未達成協定的爭議糾紛處理等各環節行為。

二是建立區政府法制辦與區政府市民投訴中心聯動聯調工作機制。根據根據市民投訴案件的不同性質,區政府市民投訴中心進行初步分類審查,區政府法制辦及時跟進,提出行政調解的建議。主動與區直有關部門單位、鎮(街道)對接,提供法律建議與服務,與部門單位做好聯調,最大限度將矛盾糾紛化解在萌芽狀態。

三是受理行政復議前積極開展行政調解。在收到當事人的行政復議申請或接待當事人的投訴反映後,不僅限于受理或不受理,而是問清矛盾糾紛的實際情況,對於能夠通過協調解決的一般糾紛進行調解。

四是積極推進行政調解與人民調解、司法調解有效對接,實現優勢互補。加大在民政、環保、住建、農業、婚姻家庭、婦女兒童等行業領域調解力度。組織鎮、街道綜治辦、司法所、信訪辦,針對矛盾多發領域提前摸排、主動介入、積極引導、多元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