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周村區注重依法依規調解,熟練運用法律條款,規範行政調解程式和文書,積極發揮行政調解職能作用,化解各類社會矛盾糾紛,實現社會和諧穩定。

一是將行政調解工作與普法、四德宣傳融為一體,以國家法律法規、社會公德為依據,進行勸説疏導,促使糾紛當事人在平等協商的基礎上達成調解協議,有效化解矛盾糾紛,促進社會和諧,實現了法、理、情的統一。唱響了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主旋律,提高了政府公信力。

二是廣泛開展行政調解進鄉村、進學校、進企業等活動。利用宣傳單頁、懸挂條幅等形式將法律法規知識及行政調解知識進行宣傳,使人民群眾做到學法、遵法、懂法、守法,樹立有矛盾糾紛依法申請行政調解的意識。

三是定期邀請法律顧問為各鎮、街道行政調解員進行法律知識普及,組織經驗豐富的老調解員為業務能力薄弱的調解員進行工作指導,以及一對一幫扶工作,用法治觀念指導行政調解工作,使行政調解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提高調解成功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