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出臺指導意見全面推進農房管控和鄉村風貌提升
8月9日,廣東省政府網站發佈《廣東省人民政府關於全面推進農房管控和鄉村風貌提升的指導意見》(下稱《指導意見》)。
《指導意見》提出,2020年底前,建立以“一戶一宅”為基礎的農房管控制度機制和鄉村風貌提升“1+N”政策體系,農村違法違規建房亂象得到初步遏制;2022年底前,宅基地“一戶多宅”、農村違法建設明顯減少,存量整治成效顯著,新建農房管理進入規範化法治化軌道;2025年底前,宅基地“一戶多宅”、農村違法建設基本解決。
對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增量問題“零容忍”
談及《指導意見》出臺的背景,省委農辦相關負責人表示,近年來,廣東省全域推進農村人居環境整治、建設生態宜居美麗鄉村,農村面貌明顯改善。如:肇慶四會市被評為2018年度全國農村人居環境整治19個激勵表彰縣之一,珠海市鬥門區被評為全國10大“農村廁所革命”典型範例縣(區)之一,廣州市從化區被評為農村公共服務10個典型範例之一……
但在全省生態宜居美麗鄉村建設取得成效的同時,全省農房雜亂無序、鄉村風貌缺失和農村宅基地管理不到位、違法違規建房等問題較為嚴重,成為廣東省鄉村振興和農村治理的突出短板。因此,省委、省政府對此高度重視,將農房管控、風貌提升工作列入省委常委會2020年工作要點和省政府工作報告。
《指導意見》指出,堅持遏制增量與整治存量相結合,堅決遏制新增農村違法違規建房行為,有力有序有效推進整治工作,對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增量問題“零容忍”,因地制宜,彰顯特色,防止千篇一律、千村一面。
農村村民“一戶一宅” 規範宅基地建房審批
《指導意見》分為五個部分,分別為總體要求、切實抓好農房管控、著力提升鄉村風貌、強化支援保障,加強組織領導。
在切實抓好農房管控方面,《指導意見》對於宅基地管理作出了明確具體的規定,要求嚴格執行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的法律規定。同時,規範農村宅基地建房審批,村民建房應向具有宅基地所有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或村民自治組織提出申請,經公示和村級組織審核,符合資格條件的報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審批,禁止未批先建、超面積佔用宅基地。此外,還提出在尊重村民意願和維護村民合法權益的前提下,依法通過有償轉讓、有償調劑、有償收回等方式引導村民有序規範退出宅基地。
如何著力提升鄉村風貌?《指導意見》從打造樣板示範村莊、分類提升村莊風貌、推進存量農房微改造和新建農房風貌塑造、沿線連片建設美麗鄉村幾個方面提出了相應的舉措。
《指導意見》分三種類型指導提升村莊風貌:整治提升類村莊要重點清理整治破舊泥磚房、削坡建房、危房和違法建築,保護修復類村莊要全面保護和活化利用文物古跡、歷史建築、傳統民居、工場作坊遺址以及古驛道等,地域特色類村莊要重點挖掘山區、平原、海島及少數民族村莊的地域特徵和傳統文化習俗。
納入省推進鄉村振興戰略實績考核
對於沿線連片建設美麗鄉村,《指導意見》指出,在村民住宅的房前屋後因地制宜打造“四小園”(小菜園、小果園、小花園、小公園)豐富村容村貌形態,引導形成兼具生産性和觀賞性的特色農業景觀,鼓勵各地規劃打造地域特徵鮮明的鄉村風貌一縣一品牌。
《指導意見》還從政策、資金、用地以及人才和技術支援等方面提出了相應的支援保障舉措,提出發揮金融支農作用,在不新增隱性債務的前提下,各地可在省級涉農資金中安排部分資金用於貼息,支援村民或企業貸款,撬動更多金融資本參與新建、改造農房和鄉村風貌提升。
加強組織領導方面,《指導意見》明確將農房管控、風貌提升納入省推進鄉村振興戰略實績考核。建立定期通報、函詢約談、追究問責等制度機制,壓實各級責任。(記者 黃進)
來源:南方網 責任編輯:李瑞
(原標題:廣東出臺指導意見全面推進農房管控和鄉村風貌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