極端災害性天氣如何安排停課,誤工怎麼處理?
濟南應對極端災害性天氣新規徵民意
近日,市政府網站公佈《濟南市應對極端災害性天氣停課安排和誤工處理實施意見(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徵求意見稿》)。根據《徵求意見稿》,職工確因惡劣天氣影響不能按時到崗到位的,及時與本單位聯繫説明原因,造成誤工的,用人單位不得作遲到、缺勤處理,不得扣減工資福利,不得以法定假日、休息日補償,不得因此對誤工者給予紀律處分或解除勞動關係等。
《徵求意見稿》明確適用範圍。當我市氣象部門發佈颱風、暴雨、暴雪、道路結冰等氣象災害黃色、橙色、紅色預警信號時,該信號覆蓋的區縣(功能區)停課安排和誤工處理適用本實施意見。
在停課安排方面,《徵求意見稿》提出,當日22:00前發佈氣象災害紅色預警信號且在22:00維持的,或當日22:00至次日6:00(含)發佈氣象災害紅色預警信號的,各級各類學校(含幼兒園、小學、初中、高中、職業中專、校外培訓機構等,以下統稱學校)視情于次日全天停課,並對因不知曉有關情況等到校的學生做好相應安排。當日6:00以後至上課前發佈氣象災害紅色預警信號的,學校視情靈活安排教學活動,對延誤到校(未到校)的學生不作遲到(缺課)處理;為學生上學提供交通工具的學校或服務者,按規定落實相關措施,切實保障學生交通安全。上課期間發佈氣象災害紅色預警信號的,學校可繼續上課,並做好安全防護工作。
當發佈氣象災害黃色、橙色預警信號時,學校視情靈活安排教學活動,並對延誤到校的學生不作遲到(缺課)處理。駐濟高校等參照本實施意見自行制定具體應對方案,明確應對措施,並抓好組織實施。
在誤工處理方面,當氣象災害紅色預警信號時,高空作業、室外作業、危險區域作業人員及其他戶外工作人員視情全部停工、停止戶外活動,其中雷雨大風期間,在建工地全面停止作業,各建設單位及施工單位根據實際情況組織應急避險和人員轉移,如危及人身安全的果斷組織人員轉移到當地指定的避災場所。各機關事業、企業、社會團體等用人單位根據工作地點、工作性質、防災避災需要等情況安排工作人員居家辦公或彈性上下班。其他用人單位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其他相關規定,執行停産撤人或停業撤人規定。當發佈氣象災害黃色、橙色預警信號時,各機關事業、企業、社會團體等用人單位,各建設單位及施工單位需做好停工準備,根據生産安全條件,視情停工。
在誤工處理方式方面,《徵求意見稿》提出,各用人單位根據本實施意見提前制定具體應對方案,明確應當或無須上班的人員和情形,並告知職工。氣象災害紅色預警信號發佈後,用人單位和職工按照本單位具體應對方案及時採取相應措施。應當上班而不能按時到崗的職工及時與本單位聯繫。職工確因惡劣天氣影響不能按時到崗到位的,及時與本單位聯繫説明原因,造成誤工的,用人單位不得作遲到、缺勤處理,不得扣減工資福利,不得以法定假日、休息日補償,不得因此對誤工者給予紀律處分或解除勞動關係等。在工作時間發出氣象災害紅色預警信號的,用人單位要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其他相關規定,及時停止高空作業、在建工地等不適合在此氣象條件下的戶外作業和大型活動。
此外,《徵求意見稿》提出,當發佈區域氣象災害紅色預警信號後,除直接保障城市運作的政府機關和企事業單位外,該區域其他用人單位、學校可採取臨時停工、停産、停運、停業、停課等措施,其他區域可維持正常學習、工作秩序,但要妥善處理相關學生和職工的遲到、誤工等情況。(記者 盧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