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臺市龍口市通報2起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典型問題
為持續深入整治形式主義、官僚主義,進一步鞏固拓展糾治“四風”工作成果,嚴明紀律規矩,強化警示教育,煙臺市龍口市現將今年以來查處的2起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典型問題通報如下。
石良鎮農業綜合服務中心工作人員馬世友在水庫管理中不正確履職問題。馬世友於1997年起負責石良鎮人民政府所屬東營水庫的管理工作。2014年4月,馬世友將東營水庫管理所的原養豬場承包給柳某某用於經營,但未簽訂合同且未報市水務局備案。隨後,柳某某在未制定工程建設方案、未經石良鎮人民政府和市水務局審查同意的情況下,擅自違規對養豬場改建,並將其作為晟龍包裝製品廠廠房。2021年5月,該違規建設行為被《問政煙臺》節目曝光,造成不良社會影響。2021年6月,馬世友受到政務警告處分。
北馬鎮午塔村原會計王耀敏在建檔立卡貧困戶危房改造工作中失職失責問題。2017年4月,北馬鎮扶貧辦將該村孫某某退出建檔立卡貧困戶事宜告知王耀敏。在2019年度全市建檔立卡貧困戶危房改造工作中,王耀敏因工作疏忽大意,仍將孫某某作為該村危房改造對象進行上報,導致其房屋被改造,造成了不良影響。2021年8月,王耀敏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李興華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
日前,中共濱州市濱城區紀委、濱州市濱城區監委對濱城區人民法院原黨組成員、執行局局長、審判委員會委員、一級法官李興華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李興華身為黨員領導幹部,喪失理想信念,對黨不忠誠、不老實,違反政治紀律,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廉潔紀律,違規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禮金;違反工作紀律,違規干預和插手司法活動;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虛假憑證入賬;利用職務便利,收受他人財物併為他人謀取利益,套取公款據為己有,數額巨大。
李興華理想信念喪失,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廉潔紀律和工作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貪污犯罪、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産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共濱州市濱城區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中共濱州市濱城區委批准,決定給予李興華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大眾日報客戶端記者 魏然 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