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1日,山東省菏澤市中級人民法院通過遠端視頻系統,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山東省委政法委原副書記惠從冰受賄一案。菏澤市人民檢察院派員出庭支援公訴,被告人惠從冰及其辯護人到庭參加訴訟。
菏澤市人民檢察院指控:2006年下半年至2020年6月,被告人惠從冰利用擔任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辦公室主任,棗莊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山東省委政法委專職委員、副書記等職務上的便利及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直接或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相關單位或個人在案件訴訟、執行等方面提供幫助,非法收受他人給予的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1013萬餘元。
庭審中,檢察機關出示了相關證據,被告人惠從冰及其辯護人進行了質證,控辯雙方在法庭主持下充分發表了意見,惠從冰進行了最後陳述並當庭表示認罪悔罪。
社會各界群眾10余人旁聽了庭審。
庭審最後,法庭宣佈休庭,擇期宣判。(來源:“菏澤市中級人民法院”微信公眾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