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濟南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印發《關於規範地下管線工程施工許可管理的通知》明確,工程投資額在100萬元以下(含)或長度在150米以下(含)的地下管線工程,可以不申請辦理施工許可證。
《通知》稱,在城市道路內從事燃氣、熱力等各類地下管線工程的施工,建設單位在開工前,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向工程所在地縣級以上行政審批服務部門申請領取施工許可證,施工許可證核發與品質安全監督合併辦理。建設單位申請領取施工許可證,應當具備下列條件,並提交相應的證明文件:
(一)土地使用權屬證件或使用土地的證明文件。
(二)已經取得地下管線項目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三)有滿足施工需要的技術資料,施工圖設計文件已按規定審查合格。
(四)具備危險性較大工程清單。
(五)有保證工程品質和安全的具體措施(列入申請表和危險性較大工程清單)。
(六)不存在未取得施工許可證擅自施工的情形(可承諾)。
(七)施工場地已經基本具備施工條件,需要徵收房屋的,其進度符合施工要求(可承諾)。
(八)已確定施工總承包企業,依法應當實行監理的,已確定監理企業。
(九)建設資金已落實,已辦理工傷保險,已嚴格按規定比例確定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並向總承包單位提供支付計劃(可承諾)。
建設單位可通過濟南市人民政府官網“政務服務”欄(http://zwfw.jinan.gov.cn/)下載或向行政審批服務部門領取《施工許可證申請表》,加蓋單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章後,建設單位連同相關證明文件一起報送至行政審批服務部門。行政審批服務部門辦理完成地下管線工程施工許可後,要將辦理結果同步推送至同級住房城鄉建設部門。(經濟導報記者 劉勇)